对区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 索引号:SY0024384360202600004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文字号:长环发〔2026〕4号
  • 发布日期:2026-05-06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签发人:马骥

吴微、曹欣礼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无废社区’提质升级助力美丽长宁建设的建议”的代表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四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长宁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战略位置,在国家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指导下,按照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统筹城区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严格实施《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推进固废领域“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相关管理举措。对照市、区两级“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合力推进,“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培养建设愚园路生态无废街区,开展新华零废弃社区项目,形成42个无废细胞,组成无废卓越企业联盟,在长宁形成了积极参与无废建设的社会共识。

“十五五”期间,长宁区将继续按照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总体部署,围绕“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紧扣长宁区实际情况和亮点特色,全力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顶层设计引领,全面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聚焦《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和市区两级“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结合长宁区域特点,将无废理念和无废内容融入“美丽长宁”“公园城市”“15分钟美好生活圈”等建设目标任务,在绿色产业发展、绿化体系建设、绿色生活实践和绿色空间布局中充分考虑无废产业项目、无废设施建设和无废场景应用,促进“无废城市”和“公园城市”建设有机融合,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引导市民大力倡导节约资源,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鼓励文明消费和光盘行动,减少浪费和餐厨垃圾产生。大型商场和超市严格执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信息报告制度。社区积极推广“跳蚤”市场和“交换屋”等场景,开展废旧闲置物资的分享、交换和交易再利用,推动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市民参与”与“减量实惠的感知度”。

二、切实强化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提升固废综合利用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对居民区、商务楼宇园区、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进行分类施策,保障可回收物交投便利、回收渠道通畅,加强回收主体企业间的沟通协调,实现无缝供需对接。加大固废资源化项目扶持力度,重点保障可回收物“点、站、场”建设和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资金保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长宁区建筑垃圾分拣中心垃圾资源化项目建设。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加强消纳场所监管,推进工程渣土消纳场所消纳接受凭证管理,严禁无证非法收运。持续深化巩固“建筑垃圾不落地”工作优势,进一步探索大件垃圾减量路径。

三、大力推进无废文化赋能,发挥无废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无废细胞”的建设培育,持续深化“无废空港联盟”“无废卓越企业联盟”机制,不断拓展和扩大无废实践。以此为样板示范,推动引领长宁区其他行业和领域组建无废联盟,促进联盟企业之间、上下游产业链之间、总部与工厂之间以无废为纽带,共同推进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广愚园路无废生态街区、新华零废弃社区建设成功经验,以无废街区、园区、景区、社区建设为单元,通过居民自治、无废公约、社团营造等形式,广泛团结居民、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力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辖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优势,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无废公益活动,不断增强“无废城市”理念传播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把“无废城市”建设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浓厚氛围推向高潮。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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