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长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宁区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规范长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资助育人导向,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8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12〕1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长宁区教育局制定《上海市长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长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长宁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