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使用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评价补贴(三)公示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5-04-29

2025年度使用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评价补贴(三)公示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宁区促进就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长人社规〔2023〕1号),经审核,现对我区2025年使用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评价补贴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至5月8日

联系人:温永军

联系电话:22050713

 

附件:2025年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评价补贴(三)公示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