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促进就业创业补贴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长宁区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人社发〔2018〕29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本区相关政策规定申请长宁区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2023年4月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
序号 | 补贴对象 |
1 | 上海必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2 | 曼朗(上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3 | 长元(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 | 上海创司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5 | 大王(南通)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上 |
海分公司 | |
6 | 上海凯道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7 | 上海德恳设计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8 | 上海新集体经济合作联社 |
9 | 上海悦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10 | 上海真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 | 上海中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 | 盛虹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3 | 上海绿之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14 | 上海唐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德心贸易有限公司 |
16 | 上海百孚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7 | 盛虹(上海)聚酯材料有限公司 |
18 | 上海康耐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023年4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
序号 | 补贴对象 |
1 | 韩宛明 |
2 | 史诗 |
3 | 黄语哲 |
4 | 祖冕 |
5 | 陈珺炎 |
6 | 何其豪 |
7 | 刘靓婧 |
8 | 徐思立 |
9 | 李若真 |
10 | 袁陶慧 |
11 | 徐鑫燚 |
12 | 徐译沁 |
13 | 邹艺倩 |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政策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62400032-33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长宁区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人社发〔2018〕29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到4月28日。
长宁区就业促进中心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