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有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放综合治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治理,切实规范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活动,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综合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内容,优化再造监管程序,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有效降低本区轨交站点周边范围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相关的投诉案件量,按《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结合长宁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优化重点治理点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加强停放秩序管理、实施精准投放、加强清运效率,进一步改善区域车辆停放环境。实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放有关的信访热线投诉削峰减量,保持总体诉求同比和环比数量呈下降态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区域内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综合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区建管委(交通委)、区城运中心。
成员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三、主要工作任务
各部门分工协同,针对重点治理点位开展乱停放治理工作,形成有效的区域共治,具体任务如下:
方案制定:区建管委根据治理点位等级,从车辆投放、现场管理、清运响应、清运效果、禁停区管理等方面,汇聚各方管理资源,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城运中心)
车辆投放:根据重点治理区域内现状车辆投放情况、车 辆使用活跃度、非机动车停放资源等因素,合理确定重点治 理区域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总量,避免车辆超额投放。(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各街镇)
清运管理:重点治理点位出现车辆乱停放、车辆淤积情 况后,及时整理车辆停放秩序,确保行人正常通行空间。出现车辆淤积后,及时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将淤积车辆进行清运。重要点位应即刻响应开始清运工作,较重要点位应在15分钟内开始清运工作,一般点位应在30分钟内开始清运工作。车企及第三方清运队伍服从街镇、城运、交警部门指挥,在接到清运通知后同步开展清运工作并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车辆清运,恢复道路原有人行、机动车通行状态。重要点位应在15分钟内完成清运工作,较重要点位30分钟内完成清运工作,一般点位60分钟内完成清运工作。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10:00、17:00-19:00)避免清运车辆在地铁站、商务楼宇、学校、医院、城市主干道路等重点区域投放共享单车。(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各街镇、共享单车企业、第三方清运队伍)
禁停区及电子围栏:由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实际情况,向单车企业提出禁停区设置及调整要求,并报区建管委交通中心备案。在重点治理点位设置的禁停区,禁止车辆在禁停区内停车落锁,外围结合非机动车停放资源实际情况,通过电子围栏设置入栏结算区,引导车辆至指定区域停放。重要点位50米范围内设置禁停区,禁止区域内车辆停车落锁;较重要点位50米范围内通过电子围栏设置入栏结算区域,引导用户在指定区域停放车辆;一般点位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设置禁停区,确保行人通行空间。(责任单位:各街镇、共享单车企业)
日常考核记录:根据各重点治理点位每家企业现场管理情况,由共享单车乱停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日常考核和记录,后续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对各家企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评价进行打分。(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各街镇)
执法监管:各街镇应加强辖区重点治理点位日常巡查,针对车辆乱停放、车辆淤积等情况,加强执法监管,引导企业加强现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区城管执法局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区公安交警部门对相关企业清运工作给予指导。(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各街镇)
住宅小区内停放管理:街镇与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明确共享单车是否能进入居住小区,若能进入小区如何规范停放和清运,避免小区内的乱停放问题引起的信访热线投诉。(区房管局、各街镇)
宣传引导和约束:运营企业应做好用户宣传引导工作, 提倡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制定针对不按规定停 放用户的联合惩治措施,营造良好的用车氛围。(区文明办、各街镇、共享单车企业)
四、方法步骤
根据市交通委年初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之共享单车停治理工作要求,我区自2025年2月启动共享单车治理工作,至2025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明确任务、制定方案(2月1日-3月31日)
建管委交通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属地街镇明确本轮单车治理重点聚焦轨道交通周边潮汐淤积区域实施整治,牵头各街镇开展长宁区全域21个轨交站点梳理排摸工作。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具体信访投诉集中点位,锁定10个高频投诉的高负荷站点,于早、晚高峰时段现场驻点调研,分析各站点潮汐客流特点,基于客流峰值、单车周转率、停放饱和度建立动态监测评估机制,根据各站点通勤流线特征制定差异化疏导方案,初步完成“一站一方案”的制定。
(二)全面推行、优化方案(4月1日-5月31日)
基于“一站一方案”要求落实全区21个轨交站点实现“三精”管理:一是精准划设禁停区,根据街镇及相关部门的现场管理需求督促车企落实禁停区域电子围栏设置;二是精细规范运维车辆作业区,根据交警部门道路管理的要求,非清运作业期间禁止在固定路外泊车休息点占道停放;实施共享单车清运作业的同时保障城市道路安全通行;三是精确落实责任包干制,实现全区21个轨交站点及其出入口责任到人,提升现场响应速度及清运效率。通过街镇、市容门责力量、车企运维力量、第三方清运队伍等多方协作,以电子围栏划定禁停区域,运用网格化巡查机制实现全方位监管,构建“重点区域禁停+网格化巡查+第三方托底”的治理模式,完成从源头管控、过程监督到应急处置的完整管理闭环,逐步破解重点区域共享单车乱停放顽疾。
(三)巩固深化、常态长效(6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共享单车的信访热线数量变化情况,评估重点治理点位及整体治理工作效果。同时针对重要、较重要点位,开展现场治理工作随机抽查,对治理措施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持续优化“一站一方案”,按照“标本兼治,既治乱又化淤”的思路,采取以考促治、强化管理、固化机制等措施,积极提高地铁站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治理精细化水平。通过政企联动深度挖潜周边区域停放空间、增设标志标识、强化现场引导等手段,确保重点轨交站点单车动态保持摆放整齐,淤积点做到快清快处,缓解轨交站点停车压力,改善停车秩序、培育良好习惯,持续降低共享单车乱停放有关的信访热线投诉,保持单车诉求总体呈现下降态势。同时,及时总结评估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乱停放综合治理举措落地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为切实规范长宁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就乱停放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作如下部署: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组织联动体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放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与当前面临的紧迫需求,依据工作要求,全面启动部署工作,明确各个环节与具体任务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包干制。同时,建立严密的监督机制,为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助力完成综合治理既定目标。
(二)深化综合治理,构建长效监管体系
充分整合经济、法律以及行政等多方面手段,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整治工作责任的落实及各项措施的有效执行。调配执法力量,对于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倒逼企业主动完善运营管理机制,规范自身运营行为。
(三)完善协同机制,提升共治共享水平
各部门需确定此次共享单车乱停放综合治理工作联络员,搭建线上线下工作沟通渠道,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加强信息互通。12月31日前全面复盘专项整治行动,梳理工作经验,发现问题不足,形成书面总结。通过认真学习借鉴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先进经验,助力共享单车行业在我区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
1、共享单车乱停放重点治理点位分级
2、长宁区各街镇一站一方案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