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总结
按照《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我委对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建议和长宁区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的提案(共9件,其中,2个人大会办建议第052、065号,7个政协提案会办件第020、037、067、072、081、090、124号)进行了认真办理和答复。现就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为认真做好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出让代表、委员满意的答复,根据年初部署任务,我委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牵头督办汇总、承办科室具体办的工作分工和责任机制,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办理过程中,区国资委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把办理过程作为了解社情民意、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办理程序,结合国资国企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办理工作程序,确保代表委员获得满意答复。作为会办单位,注重加强与主办单位的联系,充分了解建议、提案真实意图,积极参与主办单位牵头的线下走访、会议等,积极为主办单位提供建议对策。今年我委配合办理的9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答复工作,及时反馈主办部门。
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