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公园商圈交通综合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交通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报中山公园商圈交通综合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长交通发[2025]5号)及相关设计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公园周边区域汇聚轨道交通 2、3、4号线 3条地铁线路,拥有长宁来福士、长宁龙之梦等大型商业综合体,亟须进行非机动车停放空间优化。为打造以人为本、高效通行的街道公共空间,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中山公园商圈交通综合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标准。工程范围:来福士广场周边(长宁路、凯旋路人行道)及贝多芬广场周边(长宁路人行道)。主要工程为分类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拓展林下空间功能、提升绿化品质等内容。
三、工程投资。经审核,本项目总投资为187.6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41.69万元,其他费用13.29万元,预备费用4.65万元,前期工程费2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四、请你中心按照项目初步设计咨询报告和概算审核报告相关意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工程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施工招标工作,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上海市长宁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