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河华政滨水景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关于苏州河华政滨水景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
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上报苏州河华政滨水景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长建委发[2021]77号)及相关设计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长宁区苏州河(华政段)岸线滨水空间贯通开放及景观提升,打造亲水宜人的都市滨水岸线,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苏州河华政滨水景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标准。工程范围:长宁区苏州河南岸,西起华院小区,东临万华小区,北至苏州河,南靠万航渡路。主要工程内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处内滨河绿地及部分硬质路面景观提升及改造,设计岸线长度约945米。本次改造共10个点位。分别为1号点思孟园;2号点格致园;3号点倚竹园;4号点华政桥;5号点桃花园;6号点东风角;7号点文化廊;8号点法律广场;9号点银杏园;10号点海棠园。
三、工程投资。经审核,本工程概算总投资8432.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820.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10.64万元,预备费401.5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四、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初步设计咨询报告和概算审核报告相关意见,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施工招标工作,并严格按照《上海市长宁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