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区级各医疗卫生机构、区计生协会:
根据市卫健委《2025年上海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沪卫人口〔2025〕2号)要求,以及区卫健委年度工作要点,制定《2025年长宁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2025年长宁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2025年,长宁区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科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人口高质量发展、健康上海建设、深化基层改革大局,推动落实和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强生育友好宣传教育,推进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指导服务,健全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加强出生人口监测与形势研判,切实落实老年健康服务,促进医养结合,为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共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开展生育支持服务,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
1.加强生育友好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全面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组织开展“5.15”国际家庭日主题宣传服务、生育友好文化作品展演等活动,组织参加上海市第四届“好孕来-生育促进暨家庭健康宣传服务直通车”网络知识竞赛,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推动树立新型婚育文化,营造良好的生育友好氛围。落实上海市生育补贴政策。
2.大力倡导新型婚育文化。围绕新型婚育文化主题,精心策划5.29主题宣传活动,推广优秀婚育文化作品“二次传播”,提高社区居民科普知识水平。在婚姻登记处、工业园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网红打卡地等集聚地开展生育科普讲座、健康咨询、医疗义诊等服务,开展新市民生育健康服务,实施蓝领健康科普服务项目,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共享卫生健康和生育公共服务,帮助新市民自觉提高健康科普素养。
3.持续开展优生优育指导。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提高广大家庭的优生优育意识和家庭健康素养。深化向日葵亲子小屋建设,积极开展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入户指导的日常服务活动,帮助家长提升儿童早期发展和婴幼儿照护的意识和能力。
二、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政策,维护好计生家庭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做好符合条件计划生育家庭资金的发放工作,加强目标人群资格核实与审查,做好资金测算,及时准确发放到位。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和死亡一次性补助等发放事项,根据市卫健委修订意见,及时更新区级办事指南,指导好各街镇、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各居民区开展相关工作。做好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及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等补助费用的自查工作。
做好辖区内用人单位生育相关政策的宣传,督促单位依法落实生育假、配偶陪产假、育儿假。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做法。
三、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落实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深入推进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便利“三个全覆盖”。全面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计生特扶对象医疗补助制度,为本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购买沪惠保。围绕特扶对象的需求,管理实施好“春雨润心田”等各类帮扶项目。积极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作用,积极探索志愿服务在特殊家庭中的服务模式,鼓励他们主动积极融入社会。深入推进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便利“三个全覆盖”。深入实施计生特殊家庭“一键通”援助服务、“居家探访”、“代理服务”、就医陪护、心理健康服务、住院护工补贴、年度体检、医疗扶助等生活和医疗帮扶工作。继续实施计生特殊家庭智慧化援助服务项目,继续推进高龄失独老人居家安全指导和干预项目试点工作,为600户居家养老高龄老人进行安全综合评估,为50户有需求的高龄失独家庭提供居家安全防跌倒监测和干预服务。
根据市卫健委关于计生特殊对象医疗帮扶的相关要求,优化本区医疗扶助项目的工作流程,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资格审查、简化转诊流程,提高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满意度。
四、深入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提高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结合本区实际。深入开展以“生育指导、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为重点的健康家庭建设。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开展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立足社区、面向家庭的科学育儿宣传指导服务,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项目,提升家庭科学育儿意识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上海市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强生殖健康和保护生育力等宣传倡导。组织开展“保护生育力 促进生殖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全面开展“健康家庭-生殖健康”社区行项目,增强群众生殖健康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促进生育力保护。组织开展“健康家庭-老年保健、居家护理技能”社区行项目,提升子女在老年保健、居家护理等方面的意识和技能。结合0-3岁婴幼儿养育的实际需求,开展婴幼儿照护研究,配合教育部门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婴幼儿健康照护体系。深入开展互动类、系统化的宣传活动。
注重工作协同与资源整合,积极发挥辖区内智慧健康驿站、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学校等场所作用,结合重点节日,开展健康家庭系列宣传活动。
五、全面加强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打造优质母婴设施品牌
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场所母婴室星级评定方案》,坚持需求导向、便民利民,结合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分类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扩大母婴设施覆盖面。积极推进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相关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继续开展本区公共场所星级母婴室建设。加强母婴设施信息化管理应用,开展辖区内母婴设施信息登记制度,提高已建设施的信息准确度。加强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日常管理、督促检查,确保各类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六、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开展生育政策实施情况评估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关于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依托“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0”,进一步加强本区出生人口监测,认真落实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出生人口信息核实比对、电子生育登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常规人口计生统计,提高出生人口信息的上报入库总量和上报及时率。加强人口计生信息管理,及时清理问题数据。组织开展中长期人口和生育趋势预测。开展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情况年度评估。开展生育家庭抽样调查。编制本区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编制本区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
七、进一步夯实和完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人口家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组织编制本区人口和家庭发展工作“十五五”规划,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本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按照“一网通办”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行政事项,推进“免申即享”“好办”“帮办”等工作。落实好生育登记制度。积极发挥计生协会作用,进一步健全基层生育咨询指导、优生优育服务、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家庭健康促进、出生人口监测网络队伍。加强免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组织开展各级计生工作者人口与家庭发展工作业务培训1-2次,提升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水平。协助区计生协会完成协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计生协会开展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数量足、素质高、服务优的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夯实基层服务阵地,巩固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成效。
八、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级
1.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加强老年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全面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新建6家示范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按市卫健委布置深入推进老年人心理关爱点行动与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继续做好老年口腔健康、老年人营养干预、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健康宣传周活动,推广老年人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老年群众提高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能力。规范做好老年健康统计报表及老龄健康数据上报,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安全性。
2.深化医养结合服务。落实《进一步深化长宁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组织实施2025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2025年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和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联合区民政局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按照市卫生健康委部署,做好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及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深化行动,持续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完成全国医养结合监测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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