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局关于“走向卓越”教师评比表彰活动的指导意见(2021-2025)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 索引号:SY0024383050202100139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长教〔2021〕07号
  • 发布日期:2021-03-18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长宁区教育局关于“走向卓越”教师评比表彰活动的指导意见(2021-2025)》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长宁区“走向卓越”教师教学素养评比活动实施

方案(2021年)

 

 

长宁区教育

20212月26

 


长宁区教育局关于“走向卓越”教师评比

表彰活动的指导意见

(2021-2025)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落实《上海市长宁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各项任务,办好“活力教育”,培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激励全区教师专业发展,打造一支“四有”好教师队伍,特举办“走向卓越”教师专业素养评比表彰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教育改革文件为指导,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养,为长宁“活力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以素养提升为目标,以全员参与为特征,以评比活动为抓手,激励全区教师在追求卓越的过程中不断走向卓越,促进区域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

二、评比原则

(校级评比与区级评比相结合。教育局发布评比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各学校组织校内评比,择优推荐,教育局组织区级评审。

(评奖表彰与项目培育相结合。对成绩优异的教师和学校进行表彰宣传,将获奖的部分优秀教师纳入区域卓越教师培育计划进行长期培育。区域为获奖教师提供优质研修平台,促进教师在参与评比后有较好的研修机会,为成长为卓越教师奠定专业基础。

(全面发展与彰显个性相结合。评比活动面向全体教师,参与项目可自主选择,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基础上的个性化发展。

三、评比内容

根据“十四五”期间长宁区“活力教育”对教师素养提升的总体要求,评比活动分年度推进,共设置四大类教师专业素养评比内容,具体评比项目由当年专项实施方案确定。

(教师教学素养评比(2021年)

教师教学素养主要包括课堂教学与学科命题等方面。课堂教学素养提升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面向人人,因材施教。正确理解并贯彻落实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追求,融入项目化学习要素,引导学生观察生活,提出问题,灵活解决问题。教师命题根据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重,积极探索跨学科命题,考虑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提高情境化试题的设计水平。(实施方案见附件)

(教师科研素养评比(2022年)

教师科研素养主要包括教师开展教育科研工作需要的科研意识、科研能力和科研精神等。通过研究选题、情报综述、资料搜集、社会调查、实验研究、统计处理、总结成果、撰写报告等方面的评比,体现教育科研知识与技能的运用,在对教育实践问题的研究中,提升教师的教育科研素养。

(教师育德素养评比(2023年)

教师育德素养评比包括课堂教学、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班集体建设、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劳动教育等多方面能力。通过课堂教学、教育案例等评价教师发掘和利用学科教材德育资源、把握合适德育时机的能力;通过主题教育课(或主题班队会课)、个别化教育案例考察教师培养学生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的能力;通过课堂教学、个案辅导、心理咨询等评价教师引导学生调控心理、适应环境的能力;通过温馨教室创建、班级文化建设、班干部队伍培养等促进班主任教师营造民主和谐、健康向上班级氛围的能力。

(教师信息应用素养评比(2024年)

教师信息应用素养主要着重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创新应用,关注智慧教育实践、人工智能课程实践等。从教学资源制作与共享、智慧教育设计与课例、信息化综合应用案例、信息化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教师信息应用素养评比。

四、参评对象与方式

(分组评比

评比活动根据教师教龄分为两个小组进行(教师划分以当年9月1日是否满1年或5年为标准,满1年参加“活力杯”,满5年参加“卓越杯”)。“卓越杯”组(教龄超过5年)和“活力杯”组(教龄2-5年)评比活动分别举行,全区中小幼、特教、职教、校外教育单位的老师均可参加。

(区级参评限额

每年“活力杯”组报送人数不超过学校2-5年教龄教师总人数的20%,“卓越杯”组报送人数不超过学校5年以上教龄教师总人数的10%。

(学校评比阶段

3-6月学校进行评比活动,确定参加区级评比教师人选。学校参照区级评比方案,组织校级评比活动,按照比例,限额申报。

(区级评比阶段

9-12月区域组织专家进行各项评比,根据活动方案和教师表现评出各类奖项。

(区级单项表彰活动

2022年起,每年3月进行区级单项素养表彰活动,教育局颁发优秀组织奖和各类教师奖项。

(区级综合表彰活动与培育

综合四类素养评比数据,结合教师教育实践,构建教师成长模型,描绘卓越教师画像。2025年进行区域“走向卓越”教师综合表彰,获奖优秀教师纳入区域“卓越教师培育计划”范围。

五、活动保障

(组织保障

1. 教育局和教育学院成立“走向卓越”教师评比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熊秋菊

成员:宋晓岚、鱼东彪、吕洪波

工作小组

组长:吕洪波

成员:  沈子兴、朱淑敏  萍、叶  盛、魏新磊、季晓军刘景旭  宋建军

2各学校成立“走向卓越”教师评比表彰活动工作小组。

(经费保障

教育局和长宁区教育基金会保障工作经费与奖励经费,保证表彰活动的顺利开展,对获奖教师进行奖励。

 

 

 


附件

 

长宁区“走向卓越”教师教学素养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2021年

 

为了贯彻落实《长宁区教育局关于“走向卓越”教师评比表彰活动的指导意见(2021-2025)》,做好2021年教师教学素养评比工作,特制定本活动方案。教学素养评比活动由“教师课堂教学素养评比”和“教师学科命题素养评比”两部分组成。

一、教师课堂教学素养评比

(组织工作

按教师自愿参加,经学校初评,并由学校向区限额推荐,区组织复评、终评的办法进行。

1. 校级初评办法由学校自定。

2. 评比分为两个组别:2-5年教龄组参加“活力杯”评比,5年以上教龄组参加“卓越杯”评比。

“活力杯”报送人数不超过本校2-5年教龄总人数的20%,“卓越杯”报送人数不超过本校5年以上教龄总人数的10%。

3. 区级评比由长宁区教育学院负责实施。由教育学院遴选并组建区级评委会,成立学科评选小组,组织评比活动。各学科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不符合评奖条件的不予评奖。对一、二等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记入业务档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记入业务档案。

4. 相关参评的附件由教育学院教研室另发。

(参评条件

1. 推荐参加区级评比活动的教师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全区中小幼、特教、职教、校外教育单位在岗教师。

(2“活力杯”参评教师教龄2-5年,“卓越杯”参评教师教龄5年以上。

(3坚持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讲师德,爱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教学规律,治学态度严谨。

(4课堂教学改革中有创新,有成效,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加以体现。

(5不得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2. 课堂教学能结合区域规划和学段特点:

(1关注幼儿体验探究,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围绕学前“启蒙学习”,激发儿童的好奇心。落实《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突出儿童立场,深入推进幼儿园“主题-运动”项目、“童趣”课程计划的基础上的童趣4+X活动。

(2关注学生思维基础,推进小学教育发展。围绕小学“激趣学习”,激发小学生的学习兴趣。以情境中的结构化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增强学生思维的逻辑性和灵活性。

(3关注学生有效学习,推进初中教育发展。围绕初中“有效学习”,激发初中生学习内驱力。提升对开放性作业的设计与效能管理能力。指导学生构建学科知识体系,探索学科间的联系,链接学习与实践、知识与生活。

(4关注学生综合学习,推进高中教育发展。围绕高中“综合学习”,激发高中生学习创造力。贯彻落实“双新”方案,培养问题发现者和解决者,开发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

(评比要求与方法

区级“课堂教学素养”评比分为两个阶段:

1. 复评。主要形式为笔试,具体要求如下:

由教育学院教研室统一组织,内容主要为学科本体知识。复评成绩优秀者进入终评。

2. 终评。具体要求如下:

(1撰写教案:由通过复评的教师提供符合教学进度的一课时教案。教案可以是简案,但必须包括:“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技术与学习资源应用”“教学过程”“作业与评价”等方面。

(2撰写设计意图:设计参评课时,教师本人对教材的理解,对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设计的指导思想;对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设想及做法;期望体现的教学特点和达到的目标等。

(3上课:由通过复评的教师对本人所教的教学班全体学生,按上述选定的教学内容在本校上课,学科评审小组现场听课。根据新冠肺炎防疫形势及要求,也可适时调整听课方式。

(4答辩:上课后进行10分钟答辩,主要包括课后反思和专家质询。

(评比标准

1. 教学理念先进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加注重以德为先,更加注重全面发展,更加注重面向人人,更加注重终身学习,更加注重因材施教,更加注重知行合一。

2. 教学内容适切

正确理解并落实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注重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和落实;以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核心,注重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

3. 教学策略得当

教学方法基于学生的认知水平,倡导自主探究、实践体验与合作交流,教学活动安排规范有序;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教学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积极形成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

二、中小学教师学科命题素养评比

(组织工作

按教师自愿参加,经学校初评,并由学校向区定额推荐,区组织评比的办法进行。

1. 学校初评办法由校自定。

2. 学校向区推荐的名额数不超过本校在岗在编教师总数的10%。

3. 本年度参评学科、相应单元,以及案例撰写的相关具体要求等,教育学院教研室另发通知。

4. 推荐区级参评的案例为个人申报,每位教师只能提交一份参评案例。

5. 区级评比由长宁区教育学院负责实施。由长宁区教育学院教研室遴选并组建区级评委会,各学科成立评选小组,组织评比活动。各学科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不符合评奖条件的不予评奖。对一、二等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记入业务档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记入业务档案。

(评比要求与方法

1. 参评命题案例为单元作业、试卷案例设计。案例的内容由本学科段某一单元的作业与单元测验试卷组合而成。

2. 区教育学院教研室指定学科和单元,并提供单元的课时安排与作业、试卷的单元目标。各参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少量单元目标。

3. 每课时作业时间,小学不超过20分钟,初中、高中不超过30分钟。单元测验时间,小学不超过35分钟,初中、高中不超过40分钟

(评比标准

1. 注重政治性与思想性。体现国家及区域教改精神。

2. 符合学科课程标准、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等的规定,反映本校实际情况。

3. 题目可以改编、创编。建议围绕理解、应用、综合等学习水平,改编或创编一定数量的题目。创编题目要关注综合实践类题目设计。

4. 案例中至少有1道立足本学科的跨学科题目,1道情境创设题目,可出现在单元作业中,也可出现在单元测验试卷中(在题目前标明“跨学科”和“情境创设”)。

5. 案例设计要符合整体要求、学科特征和学生身心特点。

6. 若涉及非书面类型的题目,用文字形式予以表述。不要设计音频、视频等难以用文字表述的材料。

7. 案例应具有可操作性,可选择一些在教学中实际应用过的题目。可在案例编制说明中对题目的应用与修改情况进行阐述。

8. 案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编制教师或所在单位信息。

9. 提交的案例需同时符合整体要求与学科段特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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