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长宁区W040602单元F1-09地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索引号:SY0024384600202500015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城市规划
  • 发文字号:沪长规划资源许地 〔2025〕3号
  • 发布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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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填报的20250317176428《上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及《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沪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补(2025)4号)等有关资料收悉。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准予核发长宁区W040602单元F1-09地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沪长地(2025)EA310105202500188),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要求按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可凭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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