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暂名)项目《竣工规划资源 验收合格证》的决定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索引号:SY0024384600202500060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城市规划
  • 发文字号:沪长规划资源验 〔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07-25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50724199379)《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检查,该项目完成了地质资料汇交(汇交凭证编号:沪地资凭(2020)1454号)。经审核申请验收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竣工规划验收要求。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国发〔2008〕3号)等要求,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土地检查核验要求。

3、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该项目还未全面完成档案报送,《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附后。你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限时办理归档承诺书》履行承诺,逾期不履行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该项目不动产权证范围内6号楼已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暂名)项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编号:沪长规划资源验(2025)JA31010520250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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