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5052218842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一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长方(2025)DA31010520250036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建设项目名称: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迁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长宁区华阳路街道 东至种德桥路,南至昭化路,西至开元学校,北至武夷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社区医疗卫生和医疗卫生混合用地,其中社区医疗卫生用地≥55%,医疗卫生用地≤45%。
五、可建用地面积:4091.12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22898.62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6678.0。
八、建筑容积率:4.08。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49.5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市邮政局、市地震局、市交警总队、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建管委(含消防)、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国动办、区交警支队、电力公司和华阳街道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地块内基地标高应与周边地块和道路相协调,方案应进一步深化场地竖向设计,完善慢行系统和车行交通组织,特别是满足消防相关要求。
3、按《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统一深化设计现状道路与地块内沿道路的建筑之间的城市空间。
4、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按《上海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规定》落实相关审查工作。
5、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 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申请拆迁的建设单位承担。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