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长宁区天山路762号(巴黎春天)立面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索引号:SY0024384600202400061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城市规划
  • 发文字号:沪长规划资源许方 〔2024〕4号
  • 发布日期: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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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填报的2024121216427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立面改造)(新办)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编号:沪长方(2024)DA31010520240104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工程名称:长宁区天山路762号(巴黎春天)立面改造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长宁区天山路街道天山路762号。

三、建设用地面积:11458平方米(以产证为准)。

四、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C2)。

五、建设工程性质:商业。

六、建筑高度:立面改造工程不涉及建筑高度调整。

七、改造立面情况:本方案主要以金属铝板、铝方通、不锈钢饰面、仿石漆等,对天山路762号(巴黎春天)东侧、西侧、南侧立面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8670平方米。

八、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立面改造项目不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退界、建筑间距及建筑出入口等调整,不作为办理产证依据。

2、项目应结合市政道路一体化设计,并处理好周边相邻关系。

3、涉及区建管委、区建管委(消防)、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天山路街道等部门意见,请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4、其他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予以执行。

5、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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