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上海古北社区C1-09地块学校改扩建工程(暂名)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索引号:SY0024384600202400043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城市规划
  • 发文字号:沪规划资源长许设 〔2024〕4号
  • 发布日期:2024-10-11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你单位填报的20241010153734《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投〔2023〕3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定上海古北社区C1-09地块学校改扩建工程(暂名)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长设(2024)CA310105202400237),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古北社区C1-09地块学校改扩建工程(暂名)。

二、建设项目代码:31010500243830520231A3101001。

三、建设用地位置:长宁区虹桥街道 东至水城南路,南至古羊路,西至碧玉公寓,北至荣华西路。(详见附图)

四、用地规划性质: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五、建设工程性质:基础教育建筑。

六、建设用地面积:12860.75平方米。(包含公共通道25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七、建设规模:容积率1.5。(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八、建筑高度:40米。

九、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1、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等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2、改扩建后建筑立面形态、风格、色彩、材质等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3、如项目分期建设,在申请设计方案阶段需提交具体的分期实施方案,确保学校不停学情况下建设实施的可行性及安全性。

4、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已征询区发改委、区建管委、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管理部门关于本项目的设计条件和管理意见,各部门具体意见附后,请按其意见及管理要求落实。

5、建筑方案设计涉及区建管委(含水务、交通、消防)、绿化市容局、环境生态局、卫健委、国动办、支队交警、虹桥街道等部门管理要求的,应事先征求意见并予以落实。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上海市长宁区古北社区W0405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C1街坊局部调整》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设计方案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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