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经长宁区人民政府以沪长府土〔2023〕8号文批准,上海市北翟路1350号地块 (详见附图),用于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北翟路停车场改扩建工程建设。为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的规定,公告期满一个月后收回上述地块内划拨土地使用权。
上述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由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并负责落实具体补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