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填报的2019121121917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长方(2019)DA31010520190621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弘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仙霞街道158街坊6/1丘新建项目(暂名)。
三、建设项目位置: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 仙霞街道158街坊6/1丘,东至上海慧谷白猫科技园、西至天山公寓、南至中国电信长宁分局、北至久强大厦(详见附图)。
四、规划用地性质: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五、用地面积:6381.6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3180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04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753.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9144.8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 3.0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60.0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建筑退规划道路红线3米以上,道路退界空间作为开放空间,城市道路界面应按照《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设计并实施。
2、景观设计结合周边地块和道路整体考虑,统一开展设计。
3、建筑日照应符合相关技术规定。
4、绿地率:不小于20%,并以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的意见为准。
5、建筑面积严格按照出让合同中的规定核算。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与相关主管部门落实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具体使用功能。
6、基地标高应高于周边道路中心线0.3米以上,并处理好与相邻地块关系。
7、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落实和南侧结建地块产权人的相关协议。
8、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按规定核准地下经营性用途的建筑面积。
9、与东侧园区地块预留不小于6米的公共通道接口,公共通道净高不小于4.5米。
10、优化建筑形态、外立面设计,建筑形态和外立面等景观元素应有一定特色,同时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11、物业管理用房符合房屋主管部门的要求。
12、向有审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满足污水、废气、设备噪音等规定。
13、涉及项目功能业态、运营要求、自持要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要求,严格按出让合同的约定和商务委要求执行。
14、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防火分区、消防水源等应符合消防要求。
15、按交警管理部门的意见,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16、项目达到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标准和满足无障碍城区管理要求。
17、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按民防要求落实民防建设要求。
18、如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应通过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和光反射环境评审,并征询建设、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19、本方案决定另附市交警、区建管委(消防)、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交通委、区民防办、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交警支队、区地区办、仙霞街道等部门的行政协助意见,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除上述规划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仙霞社区W040601、W040602、W0406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中的相关约定和要求。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