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变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法人的函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160202300158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长发改〔2020〕37号
  • 发布日期:2020-08-26

上海市发改委:

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市虹桥路1200号建设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量9.9千瓦,采用低压端并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接入公共电网。该项目于2016年12月27日完成项目并网,并纳入上海市2017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

2020年3月,“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威立雅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并获得新的营业执照。为保证该光伏项目后续顺利推进,项目单位提出将项目法人由“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威立雅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申请。经过我委初审,项目单位的变更申请材料完整。

特请批示。

附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材料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