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400087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字号:长卫健发〔2024〕28号
  • 发布日期:2024-03-19

区内各相关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立足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区卫健委制定了《2024年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2024年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2024年是深入贯彻实施市、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公共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疾控系统改革全面实施的一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关键能力提升为主线,以服务内涵建设为重点,对标“四力四城”建设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公共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保障区域公共卫生安全。

一、推进疾控体系高质量发展

1.加快疾控体系重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稳妥有序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持续发挥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加快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区域公共卫生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区健康促进和教育展示中心、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实验室“四大中心”的规划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探索建立以疾控机构为主导,各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区域疾病控制健康联合体。

2.强化疾控机构职能建设

完成区疾控中心搬迁工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提高“五大能力建设”(疾病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医防融合的健康管理能力、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科研转化和科普宣传能力、信息利用与决策支持能力)启动区域公共卫生联合实验室建设,加强区疾控中心与区属医疗机构、第三方实验室合作共建,优化平急转换机制,提升区域实验室应急检测能力储备,实现质量与效率优势互补。

3.加强医疗机构疾控职能

落实国家《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开展宣贯培训和督导检查,探索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评价。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履行,结合疾控专员工作制度的深入推进,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优化运行机制,促进医防融合。

4.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高质量项目

对照公共卫生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防融合的健康管理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探索、公共卫生管理和社区卫生服务能级提升、惠民服务,结合第六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区公共卫生高质量发展项目,强化项目全程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目标评估,注重项目转化及成果推广。

二、夯实区域公共卫生安全

5.提升区域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能力

结合区域“数智基座”建设,组织实施本区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根据国家和市疾控局任务清单,加快3个新建系统的开发建设和4个已有系统的优化升级,重点做好“区传染病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和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的部署应用,落实网络安全及视频会商等基础硬件部署。推进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强化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哨点医院综合监测、实验室病原监测等监测质量,增强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早发现能力。规范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组织实施传染病监测预警人才培养项目。聚焦饮用水卫生、空气污染、新污染物等环境健康问题,健全监测网络,组织实施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适宜技术应用试点工作。

6.提高区域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

对标对表国家和市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完善本区预案,细化兼具专业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制度及流程。落实传染病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强化核心队伍及预备役队伍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人员配备标准化、装备配置标准化、队伍管理标准化、培训演练标准化”。启动区应急作业中心及配套信息化建设,强化针对性应急培训和实操性应急演练,强化先期处置能力和统筹调度效能。

三、巩固提升重点疾病防控工作

7.做好重点及新发输入少见传染病防控

全面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针对传染病季节流行特征,做好霍乱、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登革热、疟疾等虫媒传染病,以及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巩固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联合研判和协同处置,共同督促指导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规范落实防控措施。

8.持续推进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

贯彻落实国家结核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防治规划,以及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巩固提升防治成果。推动第五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围绕“2+X”等重点领域探索多部门联合的艾滋病精准防治模式,开展“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完善结核病“促、筛、诊、治、康”五位一体的全过程综合防治体系,推动“无结核社区”建设;加强医教结合,推动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探索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筛查工作机制和流程,提高糖尿病患者结核病早发现率和治疗率。推进实施《上海市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丙肝定点医疗机构病例发现、转介、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开展育龄期妇女丙肝筛查干预;重点推进HIV自愿咨询检测人群丙肝筛查干预。

9.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

继续加强各级各类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开展预防接种相关人员全员培训及免疫规划专项督导。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维持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组织实施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持续落实消除麻疹综合防控措施。统筹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继续做好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工作,适时推进流感、HPV等疫苗接种。不断更新接种门诊冷链硬件水平,保障接种安全。

10.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

贯彻国家和上海市消除血吸虫病行动方案,持续巩固本区消除血吸虫病状态。落实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继续做好碘盐及碘营养状况监测,聚焦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加强健康宣传和指导,推进消除碘缺乏病危害。

11.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继续强化卫生健康-政法-公安多方联动,完善“市-区-街道(镇)”三级防治网络和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协同发展的精神卫生管理和康复服务模式,探索构建市-区-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医联体。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巩固联动处置机制,畅通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优化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探索应用“云随访”等互联网模式,促进面访全覆盖。防治关口前移,重点落实疑似患者筛查、评估、管理工作,核实确诊新病例纳入社区服务管理。持续开展无业贫困患者免费服药项目,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效治疗药物使用。推动优质资源下沉社区,促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融入社区健康服务管理。筑牢底线,落实重大活动精神卫生保障和心理危机干预任务。优化推进重型精神障碍患者一体化管理项目。

四、提升全人群健康服务和管理质量

12.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

积极迎接新一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以国家级复审工作为抓手,统筹全区慢病防控优势资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宁模式。创新医防融合、医防协同机制,促进疾控-医院-社区联动融合,推进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下“以人为核心”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持续完善区域慢性病和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加强肿瘤、心脑血管急性事件以及伤害病例登记报告规范,开展2024年上海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调查项目。构建基于大数据应用的慢性病健康管理和综合干预模式,推进心血管病、常见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COPD等重点慢性病筛查。提高伤害监测信息化管理水平,针对重点人群加强伤害预防宣传教育,提升社区、学校伤害预防和干预能力。

13.深化视觉健康和口腔健康工作

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统筹做好超重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多病同防”。完成儿童屈光发育档案全覆盖建立工作,推进儿童近视有序转诊和规范治疗。继续开展老年人屈光不正矫正、白内障及糖尿病眼病等成年人视觉健康管理,落实红眼病防控各项措施。推进2家社区建立社区视觉健康智能管理中心(VIMC)常态化运行。强化基层眼病防治工作者的知识储备和实践能力培训,打造一专多能的眼病防治队伍。试点开展“基于风险评估的儿童青少年龋病分级管理”,探索建立更完善的儿童口腔健康管理模式。开展弱势人群口腔健康长效服务和干预,探索开展以社区老年人、职业人群、残障儿童为对象的口腔健康管理。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试点实施“健康副校(园)长”制度。

14.拓展心理健康服务内涵

持续做强做大“心视野·心对话”主题论坛,围绕“299 大象啾啾”打造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健康科普品牌,注重成果产出与转化。加强媒体合作,多形式、多平台普及传播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开展全区国民心理健康素养调查与监测、心理健康促进优秀案例评选工作。面向重点人群开展系列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深化医教结合工作机制,构建“家-校-医-社”整合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开展“学习困难”门诊转介通道建设。加强人员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部门联动,深化部门合作,打造长宁心理健康促进生态联盟。心理危机干预和热线志愿者队伍提质增能,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强心理热线宣传,提升热线服务知晓和利用度。

五、健全公共卫生工作保障机制

15.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

提高公共卫生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梳理完善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考评指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标化、量化、绩效化测算与分析,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以及社区预防保健经费拨付使用及绩效评价。梳理明晰对专业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公共卫生工作的质控评价标准。

16.优化人才学科建设保障

推进疾控专业机构与区属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深度协作,健全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探索公共卫生医师下沉社区机制,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级。深化专业机构和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基层应用型公共卫生技术培训,依托PI团队、创新团队、硕博基地建设、高质量项目等,加强公共卫生学科人才建设。

附件:2024年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核心指标

附件

2024年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核心指标

1.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持平或低于五年平均水平

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100%;传染病网络报告率100%;审核及时率:100%

3.监测点医院采样达标率:100%

4.传染病监测预警平台发热门诊/哨点覆盖率100%,肠道门诊覆盖率80%以上

5.区属医疗机构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直推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智能提醒插件应用率100%

6.影响重大的传染病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7.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98%;免疫规划疫苗统计接种率≥90%

8.老年人肺炎疫苗意愿接种对象接种率:≥90%

9.规范性预防性门诊建设完成率:100%

10.接种门诊疫苗扫码接种率100%,疫苗报损扫码率100%

11.结核病人规范管理率:≥95%,成功治疗率≥90%

12.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随访完成率≥90%,配偶检测率≥90%,治疗覆盖率≥90%,结核检查率≥90%

13.慢病患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以及糖尿病前期患者):规范管理率≥82%;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率≥30%

14.肿瘤报告卡录入合格率>96%,区内重复率为<0.2%;录入正确率≥98%

15.心脑血管急性事件漏报率:<5%;登记报告信息错误率<5%

16.住院伤害病例登记漏报率:<5%

17.老年人眼健康档案规范管理率:≥50%

18.儿童屈光发育档案建档率:100%

19.糖尿病患者眼健康档案规范管理率:一般对象≥50%,重点对象≥70%

20.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任务完成率:100%

21.初筛阳性对象肠镜检查参与率高于上一年度全区初筛阳性对象肠镜检查参与率,或在该社区上一年的基础上提高10%

22.口腔疾病干预的儿童覆盖率≥40%

23.学生恒牙充填率≥60%

24.适龄儿童窝沟封闭覆盖率≥40%

25.高危儿童窝沟封闭牙齿均数≥2.5颗

26.精神疾病报告患病率≥5‰

27.在册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9.5%

28.在册精神障碍患者规律服药率≥92%

29.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97%

30.在册精神障碍患者面访本人100%

31.在册精神障碍患者体检率≥95%

3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新病例建册率100%

3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效药物指标任务完成度100%

3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云随访指标完成度100%

35.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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