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宁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300211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长卫健发〔2023〕106号
  • 发布日期:2023-10-18

 

 

 

 

区内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技能人才发展和技能竞赛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技能竞赛对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积极响应全国及本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的号召和部署,激励辖区妇幼健康工作者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妇幼健康竞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3]265号)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医务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妇幼[2023]4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竞赛目的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开展符合新时代特点的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郁氛围,以竞赛为抓手,层层开赛,在全区开展岗位练兵,切实提高辖区妇幼健康工作者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组织机构

长宁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是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务工会联合成立“长宁区妇幼健康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的统筹领导和监督;下设工作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工作小组设在区妇幼保健所,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及宣传推广等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

三、竞赛内容

竞赛设“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4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一)危重孕产妇救治

1.政策规范。包括《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2021-2025年)》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安全助产、孕产妇危重症救治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产程中母婴监测、助产常规技术、孕产妇危重症救治技术等操作技能。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9版)》(谢幸,孔北华,段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中华医学会产科指南手册第三版》(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2022)、《实用产科手术学(第2版)》(刘兴会,徐先明,段涛,杨慧霞.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产科急危重症》(赵扬玉.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产科医师能力提升培训教程》(陈敦金,漆洪波,赵扬玉.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

(二)危重新生儿救治

1.政策规范。包括《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2021年修订)》、《中国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专家共识(2020)》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高危新生儿识别、新生儿体格生长评估、新生儿神经发育评估、危重新生儿转诊、新生儿危重症救治、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新生儿体格检查、新生儿影像学及血气分析和电生理结果判读、新生儿常规诊疗操作、新生儿复苏、新生儿呼吸支持、新生儿神经重症监护、新生儿循环管理、新生儿液体和营养管理等操作技能。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实用新生儿学(第5版)》(邵肖梅,叶鸿瑁,丘小汕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9)、《实用早产儿学》(封志纯,毛健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新生儿保健学》(杨杰,陈超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

(三)宫颈癌防治

1.政策规范。包括《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国卫办妇幼函〔2021〕635号)、《宫颈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国卫办医函〔2022〕104号)、《宫颈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2022年版)》(中疾控妇妇便函〔2022〕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宫颈癌及癌前病变规范化诊断和治疗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取材、HPV检测取材、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结果判断、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治疗等操作技能。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9版)》(谢幸,孔北华,段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子宫颈癌综合防控指南(第2版)》(王临虹,赵更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23年)、《北京大学妇科常见病诊治手册》(王建六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21年)。

(四)儿童眼保健

1.政策规范。包括《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教育部等8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近视防治指南》、《斜视诊治指南》、《弱视诊治指南》(以上3项见国卫办医函〔2018〕393号)、《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国婴幼儿全身麻醉下眼病检查专家共识(2022年)》、《中国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指南(2014年)》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儿童眼及视觉发育规律、各年龄期儿童眼保健内容、儿童常见眼病及防治、集体儿童眼保健管理、儿童眼保健常用中医疗法、不同年龄段儿童眼保健健康教育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婴幼儿视力评估方法、儿童视力检查、眼外观检查、屈光筛查、眼位检查、眼前段检查、眼底检查等儿童眼病筛查基本技能及检查结果评价、儿童眼保健咨询指导等操作技能。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眼科学(第9版)》(杨培增,范先群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儿童眼保健学》(项道满,韦建瑞,刘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儿童眼保健工作实用手册》(陈巍,吴夕,张佩斌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20)》。

四、参赛范围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包含部队和武警医院)中从事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工作的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

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2.目前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具有参赛项目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且在现机构执业1年以上(截至2023年5月1日)。

3.参赛人员从事妇幼健康技术服务的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截至2023年5月1日)。

4.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5.医德医风好,群众口碑好,责任心强,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情况。

(二)组队要求

1.机构组队要求: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组队参加区级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的初赛,每家机构设立联络员1名、每个项目安排2名人员。

2.区级组队要求: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市级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的复赛和决赛。代表队由领队1名、参赛队员8名(每个项目2名)和联络员1名组成。由区卫生健康委分管妇幼健康工作的领导担任领队,区卫生健康委分管妇幼健康工作相关科(处)室负责人任联络员。每名队员参加“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4个项目中的1项竞赛。

五、竞赛形式

竞赛分各类医疗机构预赛、区级初赛。

(一)预赛

预赛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在本院内组织实施,竞赛形式应包括综合笔试和操作技能竞赛,通过单位预赛选拔优胜者参加区级初赛,每个组别可推荐2人。

(二)初赛

初赛由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竞赛形式应包括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和知识竞答,通过区级竞赛选拔各竞赛项目优胜者2人代表区参加市级竞赛。

六、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3年9月):制定并印发《长宁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参照市级竞赛组织机构构成,成立区赛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竞赛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2023年10月20日之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区竞赛方案要求,组织完成预赛,选拔人员参加区级竞赛。

第三阶段(2023年10月中、下旬):按照市、区竞赛要求和内容,组织完成区各项目组竞赛,选拔人员组队参加市级竞赛。

七、竞赛计分规则

(一)个人成绩计分

个人区级竞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和知识竞答3个部分组成,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0%、30%、2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二)竞赛成绩并列时的优先规则

区级竞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知识竞答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如仍无法决出,现场通过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

八、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项目设一等奖1人,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对获奖个人授予荣誉证书和给予奖金。根据报名情况,个别项目设优秀奖若干,对获奖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二)团体奖项

根据各单位竞赛组织情况,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率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对获奖团体授予荣誉证书。(详见附件)

九、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于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本机构竞赛,组队参加区级竞赛,并将本机构竞赛活动总结、竞赛试题、照片、综合笔试和操作技能竞赛汇总表等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区妇幼保健所指定邮箱。

(二)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结合实际建立回避机制,着力提高竞赛质量,精心设计比赛环节,突出对从业人员工作理论和技能的考核,以赛促培、以赛促训。

(三)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竞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竞赛亮点,持续扩大竞赛影响,营造良好竞赛氛围。做好竞赛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及时将竞赛情况以简报形式上报上海市妇幼健康竞赛组。

(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做好本级竞赛经费的保障工作。

联系人:卜方 联系电话:62286069*2713

邮箱:2744977349@QQ.com

附件:长宁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考评细则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医务工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长宁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考评细则

为了对各单位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进行考评,特制定本考评细则。考评结果为100份,具体如下:

一、竞赛方案(10分)

1.制定、下发竞赛方案或通知(10分)

2.无竞赛方案或通知(0分)

二、组织情况(40分)

1.组织开展竞赛(40分)

2.未组织开展竞赛(0分)

三、宣传动员(20分)

1.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该活动,动员职工积极参与(20分)

2.未开展宣传、动员工作(0分)

四、活动简报及工作总结(20分)

1.在竞赛启动、部署、宣传等重要环节有高质量的简报至少3篇(10分)

2.及时上报竞赛工作总结和3张高质量的单位内竞赛照片(10分)

3.未开展相关工作(0分)

五、活动创新性(10分)

1.在竞赛形式、宣传等工作组织上,按照区竞赛通知和实施方案,做好“规定动作”。同时创新“自选动作”,竞赛活动有单位特色。(10分)

2.竞赛活动无创新点(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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