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本区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的请示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统计局
  • 索引号:SY0024385400202000040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统计
  • 发文字号:长经普办〔2020〕1号
  • 发布日期:2020-05-18

区政府:

上海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最终结果已于2020年3月24日以《上海市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的形式对外发布。

按照上海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对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的要求,我们组织起草了《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送审稿)》,已报经市经普办审定通过,现呈上,请审定。如无不当,拟于近期通过上海市长宁区门户网站、长宁区统计局网站、上海长宁微信公众号、长宁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发布。

特此请示,请予审复。

 

附件:

1《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送审稿)》

2《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送审稿)》

3《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送审稿)》

 

 

 

                  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14

 

 件1:

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送审稿)

上  海  市  长  宁  区  统  计  局

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本区于2018年与全国同步进行了第四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此次普查,摸清了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本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本区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长宁区统计局和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予以公布。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本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2966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836个,增长42.4%;法人单位分支机构6096个,增加455个,增长8.1%(详见表1-1)。

 

表1-1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2966

企业法人

21527

93.7

机关、事业法人

429

1.9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1010

4.4

二、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6096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单位数位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6407个,占27.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858个,占25.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93个,占7.4%(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个)

比重(%)

 

22966

  工  业

131

0.6

  建筑业

487

2.1

  批发和零售业

6407

27.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71

2.0

  住宿和餐饮业

1319

5.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93

7.4

  金融业

588

2.5

  房地产业

1232

5.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858

25.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25

6.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2

0.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57

4.2

  教  育

386

1.7

  卫生和社会工作

363

1.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70

3.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95

2.6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法人单位(下同)。

从地区分布看,虹桥街道法人单位数最多,共3457个,占比15.1%;新泾镇法人单位数增长最快,共3353个,占比14.6%,占比比2013年末提高4.6个百分点(详见表1-3)。

 

表1-3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个)

比重(%)

总   计

22966

华阳路街道

2893

12.6

江苏路街道

2334

10.2

新华路街道

3072

13.4

周家桥街道

1243

5.4

天山路街道

3421

14.9

仙霞新村街道

1855

8.1

虹桥街道

3457

15.1

程家桥街道

759

3.3

北新泾街道

579

2.5

新泾镇

3353

14.6

 

2018年末,本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1527个,比2013年末增加6566个,增长43.9%。其中,内资企业17999个,占83.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334个,占6.2%;外商投资企业2194个,占1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85个,占全部内资企业法人单位的0.5%;有限责任公司1591个,占8.8%;私营企业16078个,占89.3%(详见表1-4)。

 

表1-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比重(%)

总   计

21527

内资企业

17999

83.6

国有企业

85

0.4

集体企业

82

0.4

股份合作企业

32

0.1

联营企业

9

0.0

有限责任公司

1591

7.4

股份有限公司

121

0.6

私营企业

16078

74.7

其他企业

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334

6.2

外商投资企业

2194

10.2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10067人,比2013年末增加84688人,增长11.9%。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130074人,占21.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4490人,占20.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8376人,占9.6%(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

(人)

比重(%)

总   计

610067

  工  业

21305

3.5

  建筑业

38139

6.3

  批发和零售业

130074

21.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678

7.7

  住宿和餐饮业

39838

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8376

9.6

  金融业

7644

1.3

  房地产业

35661

5.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4490

20.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225

4.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076

0.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359

2.0

  教  育

15991

2.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158

3.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523

1.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9518

3.2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下同)。

从地区分布看,新泾镇从业人员最多,共160697人,占全区从业人员的26.3%(详见表1-6)。

 

表1-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数(人)

比重(%)

总   计

610067

华阳路街道

59664

9.8

江苏路街道

47345

7.8

新华路街道

59145

9.7

周家桥街道

38262

6.3

天山路街道

61632

10.1

仙霞新村街道

26713

4.4

虹桥街道

78361

12.8

程家桥街道

64942

10.6

北新泾街道

13306

2.2

新泾镇

160697

26.3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2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占比为96.7%。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2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4.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95.3%。

2018年,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78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0%,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97.0%(详见表1-7)。

 

表1-7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总   计

25218

14210

17799

 #工  业

292

198

145

  建筑业

616

504

474

  批发和零售业

4350

3070

1295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61

482

660

  住宿和餐饮业

230

137

11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14

1107

996

  房地产业

3920

2736

23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575

3821

173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54

702

18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00

172

3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0

20

33

  教  育

103

32

1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2

62

4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4

65

6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50

41

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法人单位

四、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一)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2018年末,本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个,比2013年末下降23.1%;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43.5%,比2013年提高12.5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16072.2万元,比2013年增长22.0%;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97.5%,比2013年增长15.7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61%,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25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6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2件,分别比2013年下降23.3%和61.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6.4%,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本区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131个,从业人员60369人;资产总计1128.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5.22亿元。

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

2018年末,本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7131个。其中,从事第二产业的个体经营户52个,占总数的0.7%;第三产业7079个,占99.3%。

在个体经营户中,户数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754个,占66.7%;住宿和餐饮业1108个,占15.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990个,占13.9%(详见表1-8)。

 

1-8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个体经营户

 

户数

比重(%)

总  计

7131

  制造业

45

0.6

  建筑业

7

0.1

  批发和零售业

4754

66.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

0.5

  住宿和餐饮业

1108

15.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

  房地产业

37

0.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5

0.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90

13.9

   

15

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

0.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5

0.8

2018年末,本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4827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8096

 

注  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数量不包括多产业法人单位本部,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按同口径统计。

个体经营户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体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依法在市场监管机关登记注册、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家庭。

其他个体经营户是指未在市场监管机关登记注册,但有相对固定场所、一年内实际从事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活动累计三个月以上的个人和家庭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他活动。

3、登记注册类型的划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包括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4、从业人员:是指2018年12月31日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在岗的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期末实有人员数。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5、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8、本公报表格中“…”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计量单位数。


附件2:

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送审稿)

上  海  市  长  宁  区  统  计  局

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本区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31个,比2013年末下降9.0%;从业人员21305人,比2013年末增长73.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08个,占82.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8个,占6.1%;外商投资企业15个,占11.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3个,占全部内资企业的2.8%;集体企业11个,占10.2%;私营企业75个,占69.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0.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2.9%,外商投资企业占6.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内资企业的0.2%,集体企业占0.2%,有限责任公司占87.3%,私营企业占10.1%(详见表2-1)。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 计

131

21305

内资企业

108

14998

 国有企业

3

36

 集体企业

11

26

 股份合作企业

1

0

 有限责任公司

16

13091

 股份有限公司

2

327

 私营企业

75

151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

4870

外商投资企业

15

143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个;制造业130个,占99.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1.4%、10.7%和9.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4.9%;制造业占95.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食品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63.1%、16.0%和4.2%(详见表2-2)。

 

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131

21305

采矿业

1

105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

1050

制造业

130

20255

食品制造业

3

341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

1

纺织业

7

145

纺织服装、服饰业

13

89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

30

家具制造业

1

4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8

10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

3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

1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

45

医药制造业

2

362

化学纤维制造业

1

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

5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

23

金属制品业

5

9

通用设备制造业

7

158

专用设备制造业

14

269

汽车制造业

1

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

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

4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

695

仪器仪表制造业

10

46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8

134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1.9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8.5%。负债合计198.4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4.58亿元(详见表2-3)。

2-3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总   计

291.93

198.49

144.58

采矿业

120.91

120.91

16.14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20.91

120.91

16.14

制造业

171.02

77.58

128.44

食品制造业

11.36

5.94

12.1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0

0.00

纺织业

1.72

0.52

0.92

纺织服装、服饰业

11.34

10.43

4.8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08

0.20

0.05

家具制造业

0.71

0.34

0.3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09

0.11

0.8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25

0.06

0.2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47

0.34

0.1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0.54

0.32

0.16

医药制造业

9.29

1.86

5.37

化学纤维制造业

0.01

0.0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70

0.24

0.4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27

0.21

0.18

金属制品业

0.03

0.04

通用设备制造业

2.26

0.58

1.41

专用设备制造业

4.40

3.05

2.87

汽车制造业

0.43

0.2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05

0.57

0.0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0.94

16.03

0.4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2.59

5.75

11.11

仪器仪表制造业

4.31

1.93

1.0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76.18

28.78

85.92

(三)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比2013年下降2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4.8%。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38人年,比2013年下降51.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6484.1亿元,比2013年增长2.4%;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36% (详见表2-4)。

2-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万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总   计

16484.1

1.36

制造业

16484.1

1.36

  食品制造业

0.0

0.00

  纺织业

0.0

0.00

  纺织服装、服饰业

0.0

0.0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0

0.00

  医药制造业

2436.2

4.5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0.0

0.00

  通用设备制造业

0.0

0.00

  专用设备制造业

645.1

2.9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96.2

5.9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3206.6

12.37

  仪器仪表制造业

0.0

0.0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0

0.00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7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3件,分别比2013年下降35.6%和63.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3.4%,比2013年下降33.7个百分点。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487个,从业人员3813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4.6%和下降26.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60个,占94.5%。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7%,集体企业占0.2%,私营企业占85.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2%。其中,私营企业占内资企业的84.4%(详见表2-5)。

表2-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人)

总   计

487

38139

内资企业

460

36677

 国有企业

3

13

 集体企业

1

24

 有限责任公司

58

2841

 股份有限公司

3

2856

 私营企业

394

3095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2

670

外商投资企业

16

77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1.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9%,建筑安装业占25.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3.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7.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8%,建筑安装业占8.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0.4%(详见表2-6)。

表2-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487

38139

  房屋建筑业

57

21824

  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1454

  建筑安装业

122

328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60

1157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5.7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9.0%。负债合计504.4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4.49亿元(详见表2-7)。

表2-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总   计

615.75

504.44

474.49

  房屋建筑业

414.34

364.60

333.38

  土木工程建筑业

81.67

53.56

38.69

  建筑安装业

50.22

34.41

37.7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69.51

51.87

64.69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本公报中建筑业数据均为全口径,包含有工作量和无工作量的法人单位数据。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5、本公报表格中“…”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计量单位数。

 


附件3:

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上  海  市  长  宁  区  统  计  局

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审稿)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本区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6407个,从业人员13.01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2%和9.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80.2%,零售业占19.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72.5%,零售业占27.5%(详见表3-1)。

3-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6407

130074

批发业

5137

94287

 农、林、牧、产品批发

33

18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14

837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320

2235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24

397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79

1039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922

1228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530

31949

 贸易经纪与代理

223

2350

 其他批发业

192

2423

零售业

1270

35787

 综合零售

102

762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48

100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50

1974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56

139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2

72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3

40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92

47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09

101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38

340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71.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8.3%,外商投资企业占2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37.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3.0%,外商投资企业占39.4%(详见表3-2)。

表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6407

130074

内资企业

4578

48875

 国有企业

15

200

 集体企业

21

120

 股份合作企业

13

101

 联营企业

2

17

 有限责任公司

311

13060

 股份有限公司

17

736

 私营企业

4199

3464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32

29977

外商投资企业

1297

512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50.1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5.0%。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84.61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5.5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5.4%和70.1%。负债合计3069.7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956.64亿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总   计

4350.19

3069.72

12956.64

批发业

4084.61

2873.88

12509.5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82.87

74.70

66.3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25.38

234.29

438.8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73.27

306.48

958.7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23.29

93.08

121.3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74.43

125.26

354.99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883.32

638.47

5560.8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762.70

1289.18

4780.63

 贸易经纪与代理

62.15

42.22

98.33

 其他批发业

97.20

70.19

129.47

零售业

265.58

195.85

447.06

  综合零售

50.59

35.06

83.4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4.78

7.62

3.8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82.04

68.49

152.4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4.58

10.97

11.4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5.32

7.36

5.5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73

2.12

15.4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39

2.87

8.8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0.09

8.90

6.05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1.07

52.44

159.97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68个,从业人员4421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4%和下降37.3%(详见表3-4)。

3-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468

44218

 道路运输业

36

9418

 水上运输业

3

36

 航空运输业

18

2010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364

1327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7

752

 邮政业

30

638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74.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5%,外商投资企业占11.8%。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6.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7%,外商投资企业占12.7%(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总   计

468

44218

内资企业

350

33892

 国有企业

4

586

 集体企业

3

12

 有限责任公司

38

22207

 股份有限公司

2

20

 私营企业

303

1106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63

4730

外商投资企业

55

559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17.92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43.3%。负债合计480.5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9.68亿元(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总   计

1117.92

480.51

659.68

 道路运输业

69.57

51.06

30.46

 水上运输业

4.95

1.13

1.80

 航空运输业

882.60

313.41

265.15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54.95

111.90

357.7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62

1.49

2.22

 邮政业

2.22

1.53

2.33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319个,从业人员3983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0.3%和27.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3.9%,餐饮业占86.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7.5%,餐饮业占72.5%(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1319

39838

住宿业

183

10936

 旅游饭店

48

7349

 一般旅馆

122

3389

  民宿服务

1

28

 其他住宿业

12

170

餐饮业

1136

28902

 正餐服务

748

19283

 快餐服务

78

3600

 饮料及冷饮服务

172

4156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9

127

 其他餐饮业

129

173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1.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0%,外商投资企业占4.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62.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0%,外商投资企业占24.1%(详见表3-8)。

3-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1319

39838

内资企业

1212

25040

 国有企业

13

1682

 集体企业

16

67

 股份合作企业

3

34

 联营企业

1

0

 有限责任公司

71

8197

  股份有限公司

3

26

 私营企业

1105

1503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3

5184

外商投资企业

54

96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29.9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7.7%。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3.18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7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6.3%和121.3%。负债合计136.75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12.31亿元(详见表3-9)。

表3-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总   计

229.93

136.75

112.31

住宿业

163.18

97.55

37.82

 旅游饭店

147.45

86.36

27.83

 一般旅馆

12.98

8.90

9.17

  民宿服务

0.09

0.02

0.10

 其他住宿业

2.66

2.27

0.72

餐饮业

66.75

39.20

74.49

 正餐服务

53.22

28.56

56.95

 快餐服务

5.04

2.33

8.01

 饮料及冷饮服务

6.63

6.94

4.1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9

0.11

1.80

 其他餐饮业

1.77

1.25

3.63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689个,从业人员5831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0.9%和99.0%(详见表3-10)。

表3-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1689

5831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7

337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66

1819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96

3673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86.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6.3%,外商投资企业占7.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55.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6.0%,外商投资企业占8.1%(详见表3-11)。

表3-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总   计

1689

58311

内资企业

1463

32564

 国有企业

1

4

 股份合作企业

2

20

 联营企业

1

1

 有限责任公司

138

9552

 股份有限公司

18

2052

 私营企业

1303

2093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06

20999

外商投资企业

120

47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12.7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30.1%。负债合计1106.8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96.01亿元(详见表3-12)。

表3-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总   计

1512.73

1106.81

996.0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68.94

151.66

139.1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54.98

669.87

564.9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88.81

285.28

291.91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588个,从业人员7644人(详见表3-13)。

3-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588

7644

 货币金融服务

92

3480

资本市场服务

433

2827

 保险业

24

603

 其他金融业

39

734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下同)。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68.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4.05亿元(详见表3-14)。

表3-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总   计

1868.01

114.05

 货币金融服务

1175.96

82.13

资本市场服务

646.77

18.48

 保险业

11.50

11.02

 其他金融业

33.78

2.42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228个,比2013年末增长26.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15个,比2013年末下降21.0%;物业管理企业36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04个,分别增长44.8%和19.5%。

2018年末,本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35590人,比2013年末下降31.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210人,比2013年末下降38.9%;物业管理企业24577人,增长20.7%;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703人,下降83.4%(详见表3-15)。

表3-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1228

35590

 房地产开发经营

215

4210

 物业管理

362

24577

 房地产中介服务

404

3703

房地产租赁经营

241

2969

 其他房地产业

6

13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本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3914.2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5.0%。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3090.5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305.5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2.3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3%、555.5%和201.6%。负债合计2735.1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8.25亿元(详见表3-16)。

 

 

表3-1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总   计

3914.26

2735.19

238.25

 房地产开发经营

3090.51

2187.22

120.55

 物业管理

305.54

244.81

65.13

 房地产中介服务

62.38

44.87

10.89

 房地产租赁经营

447.65

251.34

41.21

 其他房地产业

8.18

6.95

0.48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768个,从业人员12.21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4.2%和69.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9%,商务服务业占98.1%。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3%,商务服务业占98.7%(详见表3-17)。

3-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5768

122072

 租赁业

108

1527

 商务服务业

5660

12054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87.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5%,外商投资企业占6.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67.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7.6%,外商投资企业占24.7%(详见表3-18)。

3-1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总   计

5768

122072

内资企业

5057

82604

  国有企业

10

1764

   集体企业

8

60

   股份合作企业

4

12

   联营企业

1

3

   有限责任公司

381

14717

   股份有限公司

26

748

   私营企业

4586

64609

   其他企业

41

69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18

9319

外商投资企业

393

301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55.1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5.5%。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3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40.76亿元。负债合计3819.8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34.48亿元(详见表3-19)。

表3-1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总   计

7555.11

3819.89

1734.48

 租赁业

114.34

88.40

24.85

 商务服务业

7440.76

3731.49

1709.63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525个,从业人员28225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95个,从业人员2607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6.2%和57.9%(详见表3-20)。

3-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1495

26078

 研究和试验发展

92

2173

 专业技术服务业

965

1551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38

8386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84.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9%,外商投资企业占9.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2.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9.7%,外商投资企业占17.8%(详见表3-21)。

3-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总   计

1495

26078

内资企业

1268

18905

 国有企业

5

35

 集体企业

1

2

 股份合作企业

2

17

 联营企业

1

143

 有限责任公司

100

3221

 股份有限公司

3

219

 私营企业

1151

15222

  其他企业

5

4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8

2540

外商投资企业

139

463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90.7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0.3倍。负债合计692.1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0.85亿元(详见表3-22)。

表3-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总   计

2490.77

692.15

180.85

 研究和实验发展

44.96

16.86

19.89

 专业技术服务业

2320.47

605.31

121.6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25.34

69.98

39.36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82个,从业人员507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9.1%和10.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4个,从业人员61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3%和下降18.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1.55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47.6%。负债合计171.1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31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20亿元,本年支出(费用)总计7.29亿元。

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97个,从业人员1130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8.2%和22.9%(详见表3-23)。

3-2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   计

897

11309

 居民服务业

701

705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27

1363

 其他服务业

69

2896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0%,外商投资企业占0.7%。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1.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4%,外商投资企业占2.8%(详见表3-24)。


3-2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总   计

897

11309

内资企业

873

10376

 集体企业

5

11

 股份合作企业

1

10

 联营企业

1

21

 有限责任公司

25

930

 股份有限公司

2

2131

 私营企业

837

7261

  其他企业

2

1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8

612

外商投资企业

6

32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1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1.0%。负债合计20.3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12亿元(详见表3-25)。

 

表3-2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总   计

29.10

20.33

33.12

 居民服务业

8.51

11.34

24.14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6.32

2.06

4.70

 其他服务业

14.27

6.93

4.28

十一、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86个,从业人员1599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3.5%和21.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20个,从业人员10499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8%和10.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95亿元,比2013年增长4.7倍。负债合计24.8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17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05亿元,本年支出(费用)总计45.91亿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363个,从业人员1815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8.8%和39.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76个,比2013年末增长58.6%,从业人员10827人,增长40.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05亿元,比2013年增长2.2倍。负债合计34.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09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76亿元,本年支出(费用)总计60.65亿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本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870个,从业人员852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4.4%和54.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9个,比2013年末增长29.0%,从业人员1250人,下降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51亿元,比2013年下降41.2%。负债合计64.7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58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88亿元,本年支出(费用)总计4.98亿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本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95个,比2013年末增长11.8%,从业人员19518人,增长40.2%。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总计247.04亿元。

注释: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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