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和特殊学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长宁行动的落实、落地,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健康长宁行动(2019-2030)》的精神和要求,区教育局和区卫健委制定了《长宁区推进中小学“健康校长”建设的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继续深化“校医结合”工作机制,全面维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特此通知
附件:长宁区推进中小学“健康校长”建设的实施方案
长宁区教育局 长 宁 区 卫 健 委
2021年6月16日
附件
长宁区推进中小学“健康校长”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长宁行动的落实、落地,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健康长宁行动(2019-2030)》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拓展“医生进校园”工作的外延和内涵,深化“校医结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健康管理体系,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水平,全面维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学生健康素养,现结合本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卫生工作实际,就推进“健康校长”建设,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通过建立“健康校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完善学校卫生健康教育体制机制,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筑牢校园卫生健康安全防线,提高学校卫生健康管理水平提供保障。
二、实施范围
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特殊学校
三、组织架构
(一) 成立工作小组。由学校卫生工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学校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社区家庭医生工作室、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心理教师及后勤等相关人员任组员。
(二) 工作职责与任务
组长:“健康校长”工作机制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全面工作,推动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副组长:协助学校制定卫生健康管理与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推动建立医校卫生应急协作长效机制,督促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协调学校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对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和健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组员:社区家庭医生工作室负责给予学校提供医疗卫生工作方面的技术支撑,如指导学校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每月至少2次进行入校指导;指导学校实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老师、心理教师等人员负责做好日常的学生健康档案管理,落实无烟学校建设、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开展各类有益于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提升学生健康知识和技能的活动。
(三) 工作内容
1.学校传染病防制:学校要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重点落实新冠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修订版)、《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指定疫情报告人,明确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和任务,层层落实到部门和人,规范落实防控措施。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及时报告,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及早规范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探索学生因病缺勤缺课信息与一网统管防疫专页实现数据联通。严防发生因控制不力、管理不善而造成严重社会负面舆情的传染病事件。
2.深化近视、龋齿、肥胖“三防”工作,加强学校-社区-家庭三方联动,巩固儿童青少年屈光发育监测与近视弱视综合干预长效机制,开展口腔保健管理,落实营养、运动、中医等肥胖干预措施。全区在园在校儿童青少年屈光发育档案建档率100%,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龋齿、肥胖的发生率较“十三五”期末有所降低。
3.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心理健康促进科普活动。推进学校“心理顾问制”工作,开展学生心理咨询辅导,优化学生心理危机动态监测-分类预警-综合干预模式。小学高年级及以上心理健康科普活动参与率≥90%,中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80%,心理危机干预及时率≥98%。
4.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通过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无烟环境、卫生整洁的校园环境等来落实健康长宁行动,结合学校自身特色,开展适合于各类学生、教职员工的健康主题科普活动,提高师生健康素养水平。
四、工作保障
(一) 组织保障
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支持,各司其职,加强对“健康校长”相关工作推动的组织领导,各学校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联动,共同推进“健康校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专业技术支撑
1.发挥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优势,“健康校长”定期与结对学校沟通交流学校卫生服务管理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并掌握卫生服务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开展综合评估与分析,针对性提出有效健康策略,指导学校提高健康服务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2.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共同发起,聘请包括儿科医学、儿童保健、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食品营养等领域的专家教授,组建本区“健康校长”工作专家指导团队。针对学校在卫生服务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结合学校的实际需求,由专家指导团队针对性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培训授课及答疑解惑等。
(三) 考核评优
学校将“健康校长”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联系制度。区教育局、区卫健委成立健康校长工作联合督导组,每年邀请专家组对“健康校长”推进情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学校卫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分,纳入学校年终考核并抄报区卫健委。在督导中及时发现、培养先进典型,交流推广经验。对于工作优秀的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个人予以表彰。
(四) 经费保障
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合理安排“健康校长”所需工作经费。
五、具体实施
(一) 实施启动阶段(2020年11-2021年2月)
建立完善“健康校长”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工作组;通过前期调研、座谈、专家指导审查等形式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并修订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以及常态长效管理制度。
(二) 实施推进阶段(2021年3月-12月)
所有中小学与相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签约、结对,共同开展“健康校长”建设。各学校要聚焦学校卫生工作主要问题,制定“健康校长”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致力于提升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
(三) 总结推广阶段(2022年1月-12月)
结合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工作,形成一批优秀市、区级健康促进学校,通过“我心中的健康学校”评选、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案例展示、经验交流等形式,挖掘“健康校长”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优秀案例、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