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中队:
现将《上海市长宁区城管执法系统2024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长宁区城管执法系统
2024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2024年区局执法监督工作,根据《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2024年执法督察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精神,把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根本路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围绕区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提质增效,坚持数字赋能,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整体性、体系性、穿透性、兼容性,促进城管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二、监督内容和方式
(一)依法行政方面
监督内容: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本系统突出问题,开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
1.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依法履职行为。
2.办案过程中,超期办案、随意撤案、拆分案件、办假案等违反办案程序行为。
监督方式:
1.区局每月案卷抽查数不少于上月办结案件总数的10%,抽查中队数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全年每个中队案卷抽查数不少于10件。
2.每月召开执法办案质量讲评会,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集中评查。
(二)行政执法重要制度方面
监督内容: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检查:执法案件主体信息的准确性、执法案件信息信用修复工作落实情况,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执法程序、执法事项等公示情况。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检查: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各个阶段所进行的视音频跟踪记录活动。执法过程中文字、音像记录的采集、保存、管理、使用等情况。现场检查、简易处罚、文书送达、实施扣押、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强制拆除、听证等情形的视音频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等。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检查:案件办理中对于符合审核条件的案件是否开展法制审核;对需开展审核案件涉及的管辖权、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程序(包括听证程序、陈述申辩程序)、理由、事实认定及证据、救济途径告知、行政执法文书等方面;对作出行政处罚(包括减轻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案件涉及的行政处罚种类、履行方式及期限、适用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内容;对经过审核案件落实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开展对执行条件、执行主体、执行方式及时间等内容。
4.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检查:城管执法权责清单落实情况;针对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纠错败诉等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情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监督方式:
1.区局每季度通过“市局综合指挥监管平台”中执法案件信息公示情况,开展案件信息公示检查,覆盖所有中队。对于未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情况结合考核方案给与相应扣分。
2.区局每月通过市局网上案件评查系统随机抽查普通程序案件视音频记录数不少于上月已办结案件总数10%,抽查中队数覆盖所有中队。
3.区局每月通过市局网上案件评查系统开展检查,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案件检查“每案必查”。
4.加强行政执法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逐案分析总结提升。督促指导涉诉执法中队主动纠错,针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较为集中以及执法监督发现问题的执法领域,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执法实效方面
监督内容:
1.街面、小区、生态环境和其他市局下发的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尤其是关注城管服务进社区,创新工作新模式,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工作情况。
2.第七届进博会、重要会议、重点区域、重大活动和年度勤务保障情况。
监督方式:
1.围绕全年市局工作重点和考核细则,对执法行动所涉事项开展研究,制定对应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就具体工作要求作细化安排。
2.每个季度通过线上抽查、线下检查对基层中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督导,每月通过勤务通报等方式对各中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指导。
3.定期抽查各中队城管执法社区工作室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促进形成“走访联系—处理问题—督查反馈”的工作闭环。
(四)队伍建设方面
监督内容:
1.中队基础建设和管理情况,如内务标准化建设管理、装备使用和保管等。
2.人员管理教育情况,如外借人员和辅管人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情况等。
3.相关制度执行,如着装规范、队列训练、定时考勤、会议制度等。
监督方式:
1.区局每月开展街面实效、内务管理、行为规范督察,覆盖所有中队。
2.每半年开展一次人员管理情况检查,重点对外借人员、辅管人员的报告审批、管理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3.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同时开展指导监督工作。
4.每月检查各中队上报队列训练视频,对训练时长、训练效果和参训人数进行核实。
(五)重要案(诉)件方面
监督内容:
1.市局、区政府规定的六类重要批示件(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办理;住建部领导批示办理;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领导批示办理;市局领导批示办理;新闻媒体曝光;舆情监控交办)调查、取证、回复情况。
2.重复信访(投诉)件办理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情况。
4.12345信访投诉热线中涉及城管作风问题,尤其是违法违纪和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监督方式:
1.会同街镇中队对督办事项进行专案研究,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回复等相关工作。对于案件办理情况持续跟踪,对案件处置后续情况,进行抽查和电话回访。对执法队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违规违纪情况,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2.对各街镇中队每月信访处置情况进行定期回访,对各街镇中队信访工作进行抽查,对于疑难案件进行专案研究,对群众反映执法队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违规违纪情况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加强信访投诉工作培训。
3.重大案(诉)件督办采用文函督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电话督办等形式进行,重点关注是否受理立案、违法行为认定、法律适用、办理程序、处罚及移送等事项。
三、相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局上下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城管法治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城管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推动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的市容秩序保障。要紧盯市民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领导交办的重要案件,聚焦重点制度在街镇的落实情况,围绕队伍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开展专项监督为抓手,有效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
(二)精心组织实施,有序稳步推进。有效开展城管执法工作,队伍建设是关键。要加强对城管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优化队伍考核指标,探索建立个人考核建议书制度。要坚守法治属性,通过执法监督工作督促落实执法程序规定,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协作与管执联动,加强市容、环保、房管、文明施工等领域新编裁量基准的指导培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素质提升,增强履职能力。执法监督事项涉及面广,业务能力要求高。参与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要围绕城管执法主责主业,强化相关法规法条尤其是新划转执法事项的学习,自觉加强能力水平训练,进一步提升三级督察、行为规范、执法办案、执法实效等方面的监督效能。市局将组织监督人员专题培训班,区局也将利用多种形式,对执法监督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四)推动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发挥“两单两书”警示纠错功能,切实解决履职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执法不规范等现象,确保监督工作的权威性。涉及市民热线投诉城管不作为、办案超期、随意撤案拆案、办假案、久拖不决以及在规范化创建中出现摘牌等严重情形的问题时,及时约谈中队负责人,并制发监督建议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