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索引号:SY3420345180202000022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字号:长城管执〔2020〕26号
  • 发布日期:2020-12-09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推进信息化建设与指挥中心建设相关工作要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局指挥中心”)于2020年9月正式建成。局指挥中心是对应市局指挥中心设立的区局行政执法指挥监管平台,也是局勤务指挥的专门工作平台。局指挥中心设在局协调科,根据局领导授权,日常运行管理由局协调科负责,信息化建设开发由局综合科负责。为规范局指挥中心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局指挥中心依规履责、有序运转,依据《上海城管执法系统区级指挥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现将《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运行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指挥中心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明确局指挥中心设立性质与运行职能,规范局指挥中心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局指挥中心依规履责、有序运转,依据《上海城管执法系统区级指挥中心建设标准(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立性质)

局指挥中心是对应市局指挥中心设立的区局行政执法指挥监管平台,也是局勤务指挥的专门工作平台。

局指挥中心设在局协调科,根据局领导授权,日常运行管理由局协调科负责,信息化建设开发由局综合科负责。

第三条(运行职能)

(一)日常指挥

1.落实指令。负责落实市局指挥中心各项指令、要求;根据局主要领导有关指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落实。

2.勤务点名。负责响应市局指挥中心、区城运中心每日电台点名工作;做好对各中队每日勤务点名工作。

3.勤务管理。负责对各中队每日勤务排班、带班领导、上岗人数、工作内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4.勤务指挥。负责全区性重大整治、重要活动保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根据局领导指示、要求,发布重要勤务指令;对各中队派发勤务任务、下达勤务保障事项。

5.投诉处理。负责12345市民热线、12319城建热线的受理、审核、分转与跟踪处理;接听社会投诉电话并分转处理相应投诉;做好难点、争议、重复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与跟踪督办。

6.值班值守。负责每日24小时值班值守、接听电话与外来事务协调与处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7.综合管理。负责局指挥中心常驻工位的日常管理、动态工位的按需协调及与其他单位、部门相联系业务的综合协调。

(二)应急指挥

8.负责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启动、各类突发事件及防汛防台工作的应急指挥、协调与处置。

(三)分析研判

9.大屏监控。对指挥大屏网上勤务、网上督察、网上办案、网上投诉、道路监控接入视频等进行实时监控。

10.统计分析。负责局指挥中心相关工作的信息收集、数据统计与分析研判,定期编制局指挥中心工作动态。

第四条(岗位配置)

局指挥中心设指挥长1人,由局分管领导兼任。

设值班长(实体值班与电话值班相结合)1人,由局协调科科长兼任。

设常驻工位4个:值班值守岗、网上勤务岗、网上投诉岗、统计分析岗

设动态工位4个:网上督察岗、网上办案岗、网上考核岗、技术支持岗

第五条(岗位职责)

    (一)指挥长

1.分管局指挥中心工作,监督、指导局指挥中心工作,全面负责局勤务指挥系统运行

2.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坐席局指挥中心指导工作

3.全区性重大整治、重要活动保障及应急状态下,受局主要领导委托,坐镇局指挥中心,进行面上勤务指挥调度

4.定期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指挥中心运行情况,重大情况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并协同决策。

(二)值班长

1.负责局指挥中心日常运作管理与人员管理,确保局指挥中心职能正常运行

2.负责协调处理局指挥中心日常运作中发生的情况与问题,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指挥长

3.负责掌握各中队指挥室工作运作及全区城管执法工作面上情况,协助指挥长开展勤务指挥工作。

4.负责落实局主要领导及指挥长的有关指示、要求。

(三)值班值守岗

1.负责当班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遇不能确定问题及重要情况,及时向值班长报告。

2.负责市局指挥中心、区城运中心每日电台点名工作及对各中队的每日勤务点名工作

3.负责值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网上勤务岗

1.负责查看汇总各中队每日勤务排班、带班领导、上岗人数、工作内容等情况,并向值班长报告。

2.负责查看各中队执法车辆、队员位置及行动轨迹,协助值班长进行勤务指挥调度

3.负责值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网上投诉岗

1.负责12345市民热线、12319城建热线的受理、分转工作;接听社会投诉电话并分转处理。

2.负责区城运中心(区网格中心)派发的网格案件、疑难诉件的协调处理。

3.负责值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统计分析岗

1.负责局指挥中心各类数据的综合统计、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

2.负责定期编辑局指挥中心工作动态

3.负责值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网上督察岗

1、负责依托视频监控对街面实效、各中队执法车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三班四岗”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察

2、负责落实指挥长、值班长的有关指示、要求。

(八)网上办案岗

1.负责对各中队网上办案工作的指导、考评等。

2.负责落实指挥长、值班长的有关指示、要求。

(九)网上考核岗

1.负责对单位人员的绩效评估、考勤管理等。

2.负责落实指挥长、值班长的有关指示、要求。

(十)技术支持岗

1.负责局指挥中心的信息化运行管理

2.负责局指挥中心的设备、装备日常管理与正常运行

3.负责指挥长、值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管理规范)

1.局指挥中心每日24小时轮岗不断人。

2.局指挥中心办公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安静,设备、装备保持正常运转。

3.局指挥中心岗位工作人员要做到坚守岗位,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擅离职守,尽心尽职做好岗位工作。

4.局指挥中心值班值守岗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班次间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必须与接班人员完成交接班后,方可离岗下班。交接班遇有问题的,及时向值班长报告。

5.非局指挥中心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指挥中心、不得随意触动使用设备,需查询、调用指挥中心视频、数据等资料的,必须报告值班长同意。

6.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密工作纪律。

第七条(中队指挥室)

根据市局有关建设标准,各中队建立指挥室。

落实局指挥中心各项指令、要求,辖区勤务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局指挥中心报告,并服从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

第八条(附则)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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