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08-19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流转、会议组织、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档案、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协调落实信访、市民热线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协助统筹推进局系统党群工作。承担局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精神文明、政风行风建设。承担局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相关工作。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本局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推进本局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牵头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审批服务和“一网通办”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落实市、区各项促进就业指标任务,促进区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负责推进区域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五)人力资源开发科。承担人力资源开发有关工作。

(六)事业单位管理科。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本区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指导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配合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科。协调推进区技能提升行动,负责区域内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职业技能竞赛。

(八)劳动关系科(仲裁科)。负责完善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经济性裁员备案,劳务派遣用工规范管理,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和追偿。推进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九)社会保障科。负责本区工伤认定、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行政执法科。负责具体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