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机构设置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5-01-02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机构设置(2024年版)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

落实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综合协调和督查,负责党内文件、信息、调研及重要会议组织工作。做好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和稳定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党风廉政教育、新闻宣传、统战工作,做好港澳台交流等工作。做好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和双拥等工作。负责做好舆情处置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组织科

统筹推进本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工作及凝聚力工程学会教育专委会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培养、选拔、任用、考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本系统退(离)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机关人事工作、机关编制管理工作。做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和服务工作。联系、指导区教育党校工作、干训工作。

(三)行政办公室

牵头拟定教育局教育规划、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对局行政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督查督办有关事项的推进落实。负责人大意见、政协提案的督办落实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外事工作的协调管理。做好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事务管理工作。联系协调教育局审计工作、退管会工作。联系、指导教育信息中心工作。

(四)人事科

负责制定本区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制订完善各项人事政策。负责基层单位岗位设置、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人员招聘、录用、流动工作。负责各单位专技职务比例的管理与专技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区教育人才中心工作。指导师训工作及协调落实“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和注册工作。负责人员退休、抚恤金等审批工作。负责本系统内教职工的考核与评优奖励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计财科

负责区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管教育系统各单位收费管理工作,做好非税收入收缴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管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参与教育设点布局规划调研和制定。负责校舍新建、扩建、改建、维修的资金匹配。负责本系统政府采购、财政集中支付审批工作。协调配合审计开展工作。联系、指导会计结算中心、基建站、教育事务管理中心工作。

(六)托幼科

负责区域内托幼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制定区域内托幼工作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参与制定区域设点布局的规划。研究制定托幼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与相关部门配合监督管理招生全过程。联系、指导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承担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基础教育办公室

牵头统筹规划和负责管理区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指导区域中小学阶段的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国际教育。协调指导区教育学院相关科室推进课程与教学、质量与评估、教材与教辅、教育科研、教学与管理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与相关部门配合监督管理中小学招生全过程。协同落实学校装备工作。承担区域语言文字办公室的工作职能。承担区教育局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对口交流等相关工作。

(八)终身教育科

负责制定区职业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区职业教育相关工作。指导终身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区终身教育发展规划,协调指导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组织开展长宁现代服务业特色教育,推进现代服务业教育特色区的建设。负责全区已审批文化教育类社会办学和社会团体的管理。

(九)德育科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和科普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民防、健康、红十字、心理、劳动、家庭教育工作。组织落实德育、体育、健康、艺术、科技、国防、民防活动和比赛。指导、协调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体育考试和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指导、协调社会各方创造良好教育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负责管理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配合开展学生团组织各项活动。

(十)法规科

负责教育系统政策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局行政法制及法律相关事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督办教育系统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联系、指导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负责信访受理、办理及管理工作。承担教育局行政审批的受理、管理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工作的指导。负责组织、协调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教育局电子政务一网通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政治和建设工作。

(十一)校外培训监管科

负责协助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推进实施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的政策举措。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巡查、执法等系列工作。履行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协调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党委办公室 22050716  22050754 长宁路599号716室
组织科 22050718  22050758 长宁路599号718室
行政办公室 22050725  22050779 长宁路599号725室
人事科(人才交流中心)

22050720  22050762

63730916(工资) 32201436(工资)

62524883(教师资格) 62518277(职改)

长宁路599号720室
计财科 22050722  22050766 长宁路599号722室
托幼科 22050761 长宁路599号723室
基教办 22050727  22050729 长宁路599号715室
终教科

62091249  62191923

22050769

水城路68号

长宁路599号719室

德育科 22050731  22050785 长宁路599号731室
法规科 (行政审批服务科) 22050723   22050765 长宁路599号717室
校外培训监管科(校外培训管理事务中心) 22050719  62091249 长宁路599号719室
教育工会 62108815  62135394 愚园路1088弄51号
长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52390675  62527887 愚园路1088弄51号
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62787558  62786098 茅台路4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