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江苏路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2026-01-2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长宁区门户网站(www.shc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江苏路街道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088弄51号,邮编200050,电话021-62520234,电子信箱:jsjd@shc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江苏路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功能作用,提高政务公开质效水平,推动“和美家园、社区范例”建设特色更显、底色更亮、成色更足。

(一)主动公开方面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规范公开本单位联系方式、机构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人事信息等政府信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维护重点工作等专栏,主动公开街道2025年工作计划、实事项目等进展及政协提案主办件办理情况,规范做好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及4个中心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在公文制发阶段即做好公开属性源头认定,2025年街道共制发公文7件,其中主动公开6件、依申请公开1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数量较2024年减少。街道规范做好办理工作,其中1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答复,2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为逾期未补正。

(三)政民互动公众参与方面

丰富决策公众参与维度,立足“两旧一村”改造主战场,针对辖区内2025年2处协议置换点位,会同区房管局、长宁第一征收事务所等部门,环环相扣资料收集、范围认定、方案公示、实地看房、组织签约全过程,把专业复杂的协议条款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确保居民看得明白、算得清楚。针对居民关心的评估定价、权属认定等核心问题,通过政策宣讲、一对一咨询等方式,用专业解读推动置换工作公开透明。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举办城管公众开放日,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非机动车违规充电、违章搭建、住房租赁等问题,解读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加深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了解。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联动街道营商品牌工作“愚园新市”,丰富政企对话场景。规范做好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办理,认真回应群众关切。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方面,做好政府网站维护管理,落实国家和市区重要信息转载转发要求,常态化更新社区管理、为民服务、公共安全、自治共治和民生实事等工作进展,及时受理网站留言和相关咨询并认真回复。另一方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每日更新“江苏社区发布”公众号,推出《网格治理》《党建引领“双业红”》《我的硅巷朋友》《“老伙伴”和美手记》等专题宣传,以精美的图文、规范的表述和活泼接地气的风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方面

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街道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2025年工作重点,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协调推进的机制,凝聚更强工作合力,全力做好政府开放活动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全覆盖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新录用公务员在初任培训中学好相关课程,具体工作人员全程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主动用好街道法律顾问等专业资源,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开展工作的专业度和规范性需要与时俱进、持续提升。

(二)2024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认真分析研判企业和居民最关切的事项,从获取政府信息的有效性与便捷性出发,统筹线下与线上两种渠道,持续提升宣传的主动性和推送的精准性。如,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做优“三级三系”服务体系,加大企业联系走访频次,动态跟踪企业需求,第一时间匹配推送政策服务。加快政务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节奏,捕捉社区关注热点,增强内容质量与时效,针对交通出行等关切,第一时间发布“镇宁路部分路段即将恢复双向通行”“2号线江苏路站出入口调整”等便民提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对照《2025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按照“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功能作用”“持续深化政民(企)互动和公众参与”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四个领域,细化25条责任清单,每季度总结成效,全年认真抓好落实。坚持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如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精心策划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将政企对话的场景设置在有“沪上最美少年宫”之称的长宁少年宫草坪,吸引约120名企业代表、媒体记者、市民群众和政府工作人员等参加,活动获评本区政府开放月十佳活动。

(二)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相关情况

本年度,本街道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