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01-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长宁区新泾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长宁区门户网站www.shc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长宁区新泾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泉口路68号,邮编:200335,电话:021-52161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泾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本市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圆满完成了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内容,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4件,人大建议答复6件,政协建议答复11件,其他一般业务类信息52件。4件行政公文在发布的同时就已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本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43件(含上年度结转3件,另有4件申请顺延至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9件,结果维持8件,被纠错9件,尚未拿到决定书2件。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结果维持1件,复议后起诉1件,结果维持1件。

本年度收到3件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征询单,已在征询单所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开展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转化工作,同时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对于可公开可不公开的公文,积极与相关职能科室对接,力求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本镇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范围,优化公开方式,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不断完善本镇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每一个栏目每一个月或每一个季度及时更新,同时继续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每一条主动公开信息都由职能科室签字同意,由保密员和保密工作分管领导进行进一步审核,并上报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最终审定,层层把关,确保不出现失密现象。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积极学习市、区政务公开相关的各类文件,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时,与相关职能科室沟通信息公开相关的规范、制度以及答复口径,提升本镇各职能科室对于政务公开的了解,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0

0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3

0

0

0

0

0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9

0

2

19

1

0

0

0

1

1

0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答复被纠错及败诉,二是政府开放月的活动参与度相对较低,三是信息公开相关专栏更新略有滞后。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公开答复被纠错及败诉,政务公开专栏更新不够及时,政府开放月活动参与度较低的问题,我镇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后积极与职能科室对接,收集相关的材料,并制作相对应答复口径的告知书,请区政务公开办、区行政复议局以及法律顾问从多个角度进行研判,我镇积极听取他们提出的宝贵意见。二是广泛收集各职能科室相关的活动,加以筛选,作为政府开放月活动上报。三是每个月自查本镇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对于确实无法每月更新的栏目,力争做到每季度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2024年,新泾镇在区府办政务公开办指导下,积极对照《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镇实际,围绕工作要点确定的5个方面25项工作要求做好本镇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解,具体到相关职能科室,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并及时上报责任分解表。8月15日协办了政府开放月活动,共有300人次参与。活动设置答疑、活动体验等环节,主动听取社会公众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并作专项反馈。

(二)本年度,本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