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2025-01-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宁门户网站(www.shc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紧扣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本单位重点工作部署,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程序流程,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公开主动方面

本年度,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共发文1则,全文电子化率100%,均按时完成公文备案和公开工作,做到全量备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为网络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答复。涉及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诉讼案3件,其中1件被纠错,未发生被纠错情况;涉及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1起,未发生被纠错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办理、审核、发布流程,着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便利性。对各类需公开信息做到按类别规范有序公开在门户网站相应栏目,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以“上海长宁”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以“人文新华”公众号等多渠道辅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类政策信息动态及时、准确、依法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政办公室充分发挥推进、指导、协调作用,针对各类依申请公开落实协同办理、复杂申请会商和法律顾问参与模式,通过细化举措、健全制度、规范流程,扎实做好本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街道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1

0

0

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新华路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依申请公开件的答复仍需要进一步做好法条适用判断。针对原有不足,街道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丰富政务公开载体,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公开范围、公开渠道。二是将坚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答复申请,减少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新华路街道认真贯彻落实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理念,聚焦社区发展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更有品质的“人文新华、花园社区”。

街道积极开展“百年新华”人人提案行动,积极支持20余个提案转化为社区行动落地,有效激发了社区各类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集群效应。扎实推进345弄共益弄堂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社会参与的方式,活化利用345弄闲置空间。充分发挥新华·社区营造中心枢纽作用,持续推进零废弃社区营造行动、美好社区节、“一平米”行动等品牌项目,分享社造实践经验,共同探索社区治理、社区营造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新华社区营造中心人大代表联络站拍摄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共同体》短视频入围上海市人大“民主的过程”短视频展示活动。建立五社联动新空间“三全一零”社创园枢纽式管理服务模式,强化新华·社创园服务功能,推动4个公益创投、2个基金会项目开展,进一步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社区治理机制。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