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北新泾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北新泾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2024-01-17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北新泾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市长宁区门户网站北新泾街道办事处网页:http://www.shcn.gov.cn/bxjjd/查看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北新泾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2163726,电子邮箱:bxjjd@shcn.gov.cn)

一、总体情况

北新泾街道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规范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操作,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确保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北新泾街道共制发各类政府信息59件,其中公文类7件,公文类政务公开率达100%。实时更新北新泾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综合政务26项,重点工作10项,服务事项191项。街道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渠道辅助发布政府工作动态,全年微信公众号共推送961篇文章,同步推送微博平台,收到互动留言174条。定期维护、发布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打破主动公开信息主要以公文、工作总结为主的情况,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务公开信息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北新泾街道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办理的2件信息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今年无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北新泾街道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增加保密审查环节,每日微信、微博推送实行职能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制,规范化、标准化地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中心上下联动,结合条线工作,挖掘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形式。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最新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区重点领域任务安排表,抓好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的监督与保障,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平台建设

持续提升“上海长宁·北新泾街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运维和管理水平,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另外通过北新泾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及时更新政府工作动态。借力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力量,进一步规范社区微信公众号发布管理,加大居务公开力度,将基层政务公开平台用活管好。

(五)监督保障

确定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区门户网站相关网址及街道网页内容的定期检查、维护、更新工作,由专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互动信箱留言。今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巡审联动,保密入巡等检查要求,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保密安全制度等,筑牢制度保障体系。在街道范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重点关注新进工作人员、年轻干部,持续增强街道整体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每季度对街道层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上报工作案例。年底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汇报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与各部门日常工作沟通上还不够深入及时,推进优化街道整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缺乏合力。

2.处理保存依申请公开的流程材料不够细致。工作重心放在处理流程和与申请人的沟通上,材料归集整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二)问题的改进情况

1.结合街道实际工作情况,以季度报送信息公开工作案例为抓手,定期联系各职能科室、中心,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亮点的总结提炼,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与条线工作的深度融合。

2.从受理申请、联系职能科室、与申请人沟通等环节上做好信息记录和材料留存,特别是对快递单号、电话记录等能体现时间节点和沟通内容的材料做好存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3年北新泾街道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政府开放月活动为契机,发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资源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政民互动率、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促进政务公开服务再提升。

8月,北新泾街道开展2场政府开放月活动。“享共治·向未来”新泾五村参观体验活动”邀请市民参观“吾爱家”社区综合服务体,体验健身房、图书阅览、亲子乐园、屋顶花园、生境花园等各项功能服务。参观小区共享充电桩项目。“幸福宜居 智慧康养”爱馨苑智慧康养服务中心参观体验活动邀请市民参观了爱馨苑智慧康养服务中心,中心建设在居民区里,是为老、助残综合服务中心,向个人提供照护、营养膳食、康复保健、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

2023年8月,组织街道服务的5家企业参加惠企服务专场活动。

2023年9月,北新泾街道长者照护之家作为上海市民政局开展的“政府开放日——走进养老机构”活动中一个开放场所,向参与活动的市民展示了北新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的特色亮点。

202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创新开辟“远程虚拟窗口”,让群众在新泾五村、新泾六村两处“远程虚拟窗口”即可享受中心现场业务的即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15分钟政务服务圈实现迭代升级。

(二)本年度,北新泾街道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