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2-06-07

一、项目编号: SHXM-05-20211220-1111

二、项目名称: 光华医院异地迁建项目代理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上海长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仙霞路700弄2号2楼

被投诉人: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上海市天山路600弄4号6楼

相关供应商: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一家供应商为评审专家所在单位子公司,要求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母公司员工作为评审专家不在列明回避范围之内。经调查取证,没有事实证据表明该评审专家和相关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开进行的关系。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