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宁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长教委〔2019〕100号
中共长宁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长宁区教育局
关于成立长宁区教育安全管理
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为切实加强长宁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长宁区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教育安管委”)。
区教育安管委人员组成:
主 任:王小柳 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
姚 期 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副 主 任:祝贤高 区教育局副调研员(安全工作分管领导)
邵春安 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
熊秋菊 区教育局副局长
宋晓岚 区教育局副局长
鱼东彪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青芳 区教育局工会主席
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法人代表(包括所有中心负责人)
小幼教总支负责人
区教育安管委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主任制,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担任第一副主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依法履行“三个必须”法定职责,各单位法人代表依法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区教育安管委承担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经费保障、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奖惩考核等职责,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高效顺畅运行,确保将市教委、区安委会及区各委办局的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着力解决教育系统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提高各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为确保区教育安管委相关决策部署的推进落实,下设区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教育安管办”),安管办挂牌设在区教育局法规科。
区教育安管办组成人员:
主 任:祝贤高 区教育局副调研员(安全工作分管领导)
副主任:叶国祥 区教育局法规科科长
巫 江 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主任(区教育事务管理中心书记)
成 员:邓丹萍 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丁传龙 区教育局组织科科长
宗 宏 区教育局行政办公室主任
叶 盛 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沈 懿 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张慧莉 区教育局托幼科科长
朱淑敏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
吴 栋 区教育局终身教育科科长
孙 萍 区教育局德育科科长
诸磊强 区教育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子清 区教育局基建管理站站长
王 岚 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胡国平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张佩佩 长宁托幼管理中心主任
应 惜 长宁教育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区教育安管办负责教育安管委日常工作的推进落实、组织协调,负责指导成员单位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对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
区教育安管委及安管办成员如有工作岗位变动,由相应人员自然替补。
中共长宁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长宁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2日
长宁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