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财政部门开展 2023 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财监督发〔2023〕42号)的要求,我局于2023年9月至10月对我区5家企业、10家行政事业单位和5家代理记账机构共20家单位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问题
部分单位存在账簿及记账凭证管理不规范情况,主要包括未及时打印装订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无记账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记账凭证无审核人、记账人和出纳人员印章或签字;记账凭证编制存在不相容职务情况,即记账人和复核人为同一人;电子会计资料归档未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个别记账凭证未填写所附原始凭证数量等。
二、财务报表数据之间未建立勾稽关系
部分单位2022年度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调节表编制错误,报表数据之间未建立勾稽关系。个别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空白,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电子发票未存档
部分单位使用电子发票打印件入账,电子会计凭证未保存或保存不完整。
四、未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费用
部分单位存在未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费用或收入,未根据实际提供或接受服务的期间确认当期损益,例如部分单位接受调拨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和部分费用报销入账不及时。
五、税务处理问题
部分单位存在税务处理不规范情况,例如将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直接结转当期营业外收入,未计提缴纳增值税;部分单位将业务招待费报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六、资产费用化问题
部分单位将应计入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资产费用化,包括办公设备、房屋建设及装修费直接记入当期费用,未通过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七、会计科目列支错误
1、部分单位存在成品油预付卡入账错误问题,购买成品油预付卡报销时,直接在当期管理费用科目列支。加油站开具的不征税“汽油预付卡销售”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证明油费是否实际支出,应先在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核算,待预付卡使用时,凭加油卡加油记录开具真实发票后,结转当期损益;
2、部分单位将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未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理财产品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未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
3、部分单位将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计入其他收益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未及时结转营业外收入核算。
4、部分单位现金往来均通过法人私人账户进行资金流转,实际为法人代垫或预支款项,应计入其他应收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5、部分单位会计政策选择有误,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之后成立且单位有控股子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应选择《企业会计准则》;
6、部分单位将资产处置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其他科目,未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7、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研发费用或研发支出科目核算研发费用,也未制定研发费用报销、入账、核算制度,研发费用合规性存疑;
8、部分单位相关科目未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核算,主要包括应付职工薪酬、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实收资本等科目。部分单位核算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个人或单位承担的社保费、公积金、个人所得税计提不及时。
八、记账凭证附件不规范
部分单位存在记账凭证附件不规范情况,主要包括记账凭证无附件或不完整、缺少审批手续或审批要素不完整、缺少正规发票、物品发放缺少签收单、发票金额与记账金额有差异、合同要素不完整和缺少银行回单等情况。
长宁区财政局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