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绿化市容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5-02-28

一、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和监督;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负责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管;负责生活垃圾收运以及处置单位的运营监管;负责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配合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查处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负责装修垃圾和渣土的全过程管理。

1、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和监督;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履职情况:

近年来,长宁区始终秉承巩固垃圾分类实效,提高垃圾综合处理能力的目标任务,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区绿化市容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和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工作,稳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2024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我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综合评估达到A+等次。

(1)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各街镇(园区)属地化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积极参与的管理机制高效运行,形成了“一盘棋”的合力,共同保障全区垃圾分类持续、有序的推进。制定并实施生活垃圾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定期召开生活垃圾管理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等问题,推动属地街镇和相关部门更好落实管理责任,推动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法定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2)优化源头分类投放环境,持续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强抓垃圾分类实效不放松,严格对标年度市级综合考评标准,组织各街镇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集中培训和分批次培训,日常对全区居民区、单位、沿街商铺开展巡查,并督促整改、提升实效;按照“一点位一方案”要求,通过微更新、专项更新和精品提升三类建设标准,开展源头分类设施便利化和智能化改造,2024年我区完成40个精品示范居住区建设,149个垃圾分类箱房专项更新提升,进一步提高居民分类投放便利化水平,提升居住区整体环境品质,展现长宁垃圾分类“新时尚”面貌;重点打造中山公园区域、上海动物园2个公共场所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推动形成具有特色示范效应的精细化分类公共场所。

(3)完善回收服务体系,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目前已有8个标准化可回收物中转站运营使用,基本覆盖全区10个街镇,其中 2个中转站打造成兼具交投交售、科普宣传功能的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通过可回收物体系规范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运流程管理,构建低价值可回收物全程分类处置全链闭合模式,可回收物回收体系从原先“小散乱”转变为市民身边的科普教育绿色空间。2024年长宁区全覆盖推进惠民回收、智能回收箱和社区回收日等回收服务模式,建成26个惠民回收服务点,大力推广“沪尚回收”服务平台,推广成效全市领先,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进社区、进小区、进家门,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可回收物回收服务,让老百姓能够真真正正地感受到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便民利民举措,来进一步提升市民对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的满意度和感受度。

(4)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行周年、全国垃圾分类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和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宣传日等为抓手,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更好的发挥志愿者作用,通过区街联动扩大宣传效果和影响力,引导广大市民践行垃圾分类理念。

2、负责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管。负责生活垃圾收运以及处置单位的运营监管。负责生活垃圾收运以及处置单位的运营监管。负责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配合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查处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

履职情况:

(1)强化生态环境问题监管,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自查自检和整改工作,加强对小压站、转运站和清运作业等环境污染隐患场所的监管,强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排查整改等工作。

(2)提升收运作业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作业扰民治理,开展收运规范化作业培训和考核,推进设备维护更新,优化作业模式。完成全区7座环卫权属小压站提标升级和生活垃圾转运站综合改造,有效提升转运效能,降低周边环境影响。加强有害垃圾中转站管理规范,推动有害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定期开展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和中转站运营单位考核评议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对中转站运营单位进行环保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在运输车辆和湿垃圾倾倒口安装智能感知设备,实现生活垃圾全程监管,目前全区已完成260辆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作业车辆设备安装。依托一网统管平台,优化湿垃圾收运智能化管理,实现湿垃圾品质问题“发现、溯源、整改、结案”闭环管理,促进源头分类实效提升。强化全程分类收运处各环节数字赋能,2024年完成1条智慧收运线路建设,继续优化收运作业到站智慧提醒示范线路。

(4)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沪府令97号)、《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沪府令98号),对餐饮企业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进行全面监管,定期开展检查。根据市、区两级“大排查”工作要求,组织召开长宁区综合商业体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整治专项工作会议。参加区内多部门联合对长宁区餐饮单位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针对产油单位、收运专营单位开展不定期“飞行”抽查,确保管理流程规范、餐厨废弃物得到安全、规范的处理。

3、负责装修垃圾和渣土的全过程管理。

履职情况:

(1)根据《长宁区建筑垃圾实施方案》(长府办[2019]2号)文件要求,通过政府招投标形式引进有资质规范的市场化运输服务单位参与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环节中,从而有效规范建筑垃圾收运市场,区内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夯实责任落实,有效提升建筑垃圾收运的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处置全过程,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黑色利益链。依托区级装修垃圾处置信息化平台进一步规范装修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环节,理清建筑垃圾“源头、流量、流向”。

(2)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行政许可审批,做到流程规范,“应报尽报”,加强建设工地、拆房工地等信息与建设工程垃圾处置申报信息对接和匹配。通过线上申报与批后监管相结合的模式,不断优化申报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督促渣土企业合法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组织开展建筑垃圾问题排查整改,对源头工地、运输企业、中转卸点、消纳卸点进行全链条排查,多部门协同开展建筑垃圾排查及强化管执联动工作、跨省市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移送线索排摸调查工作。

(3)通过加装车载实时动态计量设备,实现了装修垃圾作业车辆的单车实时动态计量和实时定位技术,为收运作业智能监管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技术支撑。同时与区内各执法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加强装修垃圾车辆的管理,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全过程并根据专营区域不同制定车辆行驶路线。

(4)组织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持续开展车容、车况、车辆标志“三整”行动,加强车辆出车前检查工作,及时排除车辆隐患,确保车辆制动、警示、监控系统处于适用转态,并做好车辆检查记录台账。加强运输车辆车容车貌管理,督促企业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冲洗工作,严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5)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57号),结合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加强本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绿容规﹝2021﹞3号)文件精神,长宁区在多个街道率先试点“装修垃圾不落地”清运新模式并投放可移动式智能建筑垃圾箱进行作业。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牵头,统筹区废弃物管理所党支部、区内专营单位,成立“装修垃圾不落地”项目党建联合体,积极探索党建联建“装修垃圾不落地”项目,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社区转动和社会发动的体制机制建设。全力推进和部署装修垃圾清运新模式工作,因地制宜的开展专用回收箱布点设置,对于无条件的居住区以固定厢房为主临时交付为辅清运模式,完善推广“装修垃圾新模式”,积极落实装修垃圾源头管理和装修垃圾一件事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长宁区738个居住区覆盖完成率达100%。

二、指导相关运营主体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领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指导监督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养护作业、渣土运输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开展公共绿地裸露地块扬尘污染治理;负责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制订推进市容环卫机动车清洁能源替代方案;协助做好市容环卫管理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1、指导相关运营主体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领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指导监督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养护作业、渣土运输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履职情况:

(1)长宁区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治要求进行监督管理。一方面,加大了对环卫作业公司的监管力度,要求其采用先进的清洁设备和工艺。在长宁区的许多主干道上,洗扫车、雾炮车等设备定期作业,不仅能够高效清扫路面垃圾,还能有效抑制道路扬尘。另一方面,制定了详细的道路保洁作业标准,根据不同路段的交通流量、扬尘污染风险等级等因素,合理安排清扫频次。在建筑工地周边、物流运输集中区域等易产生扬尘的路段,增加每日清扫次数,并在特殊气象条件下及时调整作业方式,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2)督促各运输企业落实“两不挖、两不进、两不出”管理要求(即:空气污染超过黄色预警天气不开挖,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的现场管理员不到岗不开挖;无处置证副本的车辆不许进施工工地,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施工工地;未密闭盖平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

(3)植物栽种、养护作业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植物栽种前或迁移时对苗木采取盆栽或土球包扎形式,减少土球破损、土粒散落导致的扬尘现象。在种植过程中,严格控制枝条修剪量,确保植物的光合作用和滞尘能力;养护作业中,避免使用大压力水管直冲方式的粗放型浇灌,对花卉、灌木采取专用花洒可调压力方式浇水,减少土壤飞溅、受冲刷导致的扬尘污染。在连续天气晴好或干旱时节,对植物采取叶片喷水措施,对行道树悬铃木果球成熟期采用专用风炮车、雾炮车进行物理飞絮治理,减少飞絮叠加扬尘污染。

2、开展公共绿地裸露地块扬尘污染治理

履职情况:

在养护规程中针对地被空秃造成的土壤裸露扬尘,及时采取同品种补种,密度按照覆盖裸土为标准。选用苗木株型饱满,分枝均匀,有较好的覆盖度。种植时,对种植穴、种植槽开挖按规范进行,不超挖,回土及时,浇水渗透均匀,压力控制在不冲刷土壤为度。对乔木及大型灌木树穴采用有机覆盖物、结合施用有机肥、复合肥相结合方式,减少化学肥的单一施肥方式,避免土壤板结导致扬尘。加强树穴松土,改善土壤团粒结构,从源头上减少扬尘污染。

3、负责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

履职情况:

落实《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精神和要求,做好水域维护、水域治理、水域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了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并上报水域环境问题,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与问题响应速度。

4、制订推进市容环卫机动车清洁能源替代方案

履职情况:

2022年,根据市绿化市容局下达的《上海市“十四五”时期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制定了《长宁区“十四五”时期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有适配车型的环卫作业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基本建成运行有效的新能源环卫车配套设施体系,新能源环卫车替代率达到100%;根据市局新能源更新指标,长宁区“十四五”期间需采购102辆,现已完成59辆新能源环卫车采购,2025年根据财政预算批复计划采购43辆新能源环卫车。

5、协助做好市容环卫管理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履职情况:

协助区生态环境局做好环卫企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标识申领工作,督促环卫企业报废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做好台账统计工作。

三、指导做好疫情期间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履职情况:

2022年,疫情期间按照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指导环卫企业完善环卫作业流程,妥善处理封控区域专项生活垃圾清运及集中隔离点医废垃圾短驳工作,确保全区涉疫生活垃圾处置安全有序。建立《长宁区每日新冠疫情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汇总表、行程表等相关台账,将每日收运点位、收运路线、垃圾量等相关信息记录在册。

四、履行国家、上海市和我区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长宁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核心,以“人民城市”建设为抓手,围绕润园、泽脉、长享、宁韵在全市率先开展公园城市引领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长宁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努力实现“绿韵映芳华,润泽最长宁”的美好愿景。

公园绿地体系进一步完善。每年新增不小于1.68万平方米公园绿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居中心城区第一。绿色共享空间进一步优化。依托公园城市建设,持续开展立体绿化建设,丰富美化城市第五立面;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打造附属绿地开放共享和公园24小时开放融合,全面实现增绿提质和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生态价值转换效益进一步显现。深挖公园绿地潜能,拓展公园功能,进一步构建“公园+”城市公园体系,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体育、展览等各类活动,丰富市民活动,让市民在绿色空间体验多彩多姿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