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区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 索引号:SY7402729840202500028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字号:长安办〔2025〕5号
  • 发布日期:2025-06-10

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措施》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海市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考虑

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到2026年底,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管理,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城区运行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宣贯落实等工作。充分发挥区安委会作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以及新领域新业态,推动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各相关单位、各街道(镇)要摸清区域内危险化学品新领域新业态底数,加强风险研判分析,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宣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督促企业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评审、定级全流程组织监督管理,高水平高质量开展标准化定级工作。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全方位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达标企业,研究在扩产扩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给予激励措施。(区应急局牵头,区商务委配合)

(二)完善源头安全管控机制

3.严格把关建设项目安全准入。优化布局规划,促进本区石化产业高质量安全发展。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健全完善“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查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许可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市级复核。严格把关企业配建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准入。(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应急局、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化学品鉴定分类和登记管理要求。深化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应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开展化学品鉴定分类和危险化学品登记,严格落实化学品“应鉴定分类尽鉴定分类”、危险化学品“应登记尽登记”。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融入日常监管事项,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建立长效机制,指导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依法依规开展鉴定分类、定期报送鉴定情况和工作总结,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区应急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风险

5.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巩固“消地协作”机制,融合线上线下方式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特殊作业审批管理、人员定位(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等功能融合应用,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建设报警优化管理、关键机泵状态监测等场景功能,加快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区应急局牵头、区消防救援局配合)

6.加强化工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管控。按照《上海市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等工作,分年度细化完善常压可燃储罐依法淘汰、有序退出、更新改造台账,定期调度,对账销号。按照《化工装置老化评估规范》《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在用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范》等要求,推动企业对标改造提升,提高安全设防标准要求,持续规范设计、运行、检维修、应急等安全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区应急局、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安全风险

7.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协同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内及时、准确、规范填报信息。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群众举报信息,“线上+线下”方式融合,各部门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危险化学品,切实防范工业丙烷、醇基燃料流入餐饮场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推进成品油流通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规范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行政许可、备案、发票开具等环节,助推成品油领域高质量安全发展。(区应急局、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风险管控。指导督促油气储存企业对标最新规范开展年度自评,按要求组织开展深度评估,突出共性问题和“屡查屡犯”问题整治,持续深化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相关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将企业关键信息接入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在重点时段实施安全风险提级管控。(区应急局负责)

(五)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

9.加强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建立风险分布档案,实施分类分级整治。引导实施“智造空间”的产业园区及入驻企业严格落实《上海市“智造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指引》要求,规范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指导督促学校、医院(医疗机构)、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研发实验室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加强采购、存放、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管理。(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有效管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

10.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格把关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市场准入,规范运输车辆、储罐及附属设施登记、核查、检测和维护保养,深化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北斗定位系统安装应用。规范运输车辆配套停车场建设运营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装卸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对承运车辆、人员、罐体、运单等信息进行查验,实现基础信息核验、本市与外省市电子运单核验等功能,并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管理系统互联对接。全面推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常态化部门信息比对、风险动态评价、画像报告推送、“红黄绿”三级监管等工作。(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有效管控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安全风险

11.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合规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进一步加大联合检查力度,指导相关企业开展重点环保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建立排查台账和问题清单,扎实推动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各有关单位、各街道(镇)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更好发挥区安委会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日常检查、联合执法和宣传曝光,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每年6月13日前、12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对突出问题和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曝光。

 

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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