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确定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的通告
为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发挥典型企业示范作用,根据上海市和本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要求,经企业推荐、属地审核、综合评定及公示等程序,选树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2024年长宁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见附件)。
以上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享受以下激励政策:
一、自通告之日起首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三年有效期届满,可分别向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申请直接延期,并书面承诺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经相应的定级部门确认后,可直接予以公示和通告。
二、自通告之日起次年,纳入区应急管理局确定的重点单位的,原则上执法检查不超过1次,属于非重点单位的,不安排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采取首违不罚和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等措施。
三、实施差异化分类分级监管,相应降低安全生产监管等级评定,减少监管密度和频次。
四、办理涉及安全生产许可备案、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申领及复审、信用修复等相关手续时,简化办理流程,并给予专业指导和优先办理。
五、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所属地区、行业及领域的各类先进单位(集体)评选。
六、国家及上海市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政策。
附件:2024年长宁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
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