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部)2024年预算调整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500036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字号:长卫健复〔2025〕59号
  • 发布日期:2025-01-17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部):

你单位2024年度单位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和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调整的预算,经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批复你单位预算调整数,核减一般公共预算1,842.73万元。

核减一般公共预算1,842.7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核减42.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核减42.99万元,公用支出追加0.30万元。

2、项目支出核减1,800.0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至4,294.14万元。

调整后,2024年你单位预算合计为4,579.14万元。

另根据实际需要,同意你单位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支出100.00万元。

请你单位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得截留或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科目及金额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做好本单位预算收支平衡,认真完成单位决算编制。

附件:

1、2024年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单位决算表

2、2024年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单位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支出明细表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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