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长宁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挂账金额处理的请示》(长医管〔2023〕6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及长宁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收支两条线挂账金额进行处理。
二、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长宁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区财政局复函意见,在2023年年底前通过调整滚存累计盈余进行抵销。
特此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