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租赁华山路1399号2楼的申请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300135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字号:长卫健发〔2023〕71号
  • 发布日期:2023-05-23

长宁区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沪卫规〔2020〕11号)指标测算要求,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千人80平方米、至少设置100床位每张床位25-30平方米、设有发热哨点的面积再增加20-30平方米测算,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面积为7903平方米(千人数*80平方米+床位数*25平方米+发热哨点面积=67.285*80平方米+100*25平方米+20平方米=7903平方米),目前中心实际使用面积3803平方米,距达标差4100平方米。另,按照《关于印发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51号)《关于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康复中心建设的通知》(沪卫基层〔2021〕4号)规定,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医院,还应当设有住院康复病区,康复病区设置不少于10张床位,每张床位建筑面积25-30平方米,康复训练区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该中心目前已确定作为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培训基地、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社区教学基地、全国心脏康复及慢性病防治标准化建设基地单位,同时根据《关于同意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批复》(长卫健复〔2021〕8号),中心目前正在积极申报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于今年下半年申报上海市社区示范康复中心。但中心整体业务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提升、培训基地等都均因业务用房困难而制约。

原区“十四五”规划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目前尙未开展。

为满足辖区内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急需扩增病房、增设康复治疗训练及教学基地等场地,缓解中心业务用房紧张。望承租上海医药广告有限公司2楼,地址:华山路1399号,面积约531平方米,作为该中心教学基地、培训中心、示教室、互联网医院、行政区域等。

该房屋所需租金情况如下:

权利人

地址

建筑面积(㎡)

租金(平米/天*元)

年租金(万元)

上海医药广告有限公司

华山路1399号2层

531

3.5

67.83525

现该房屋处于空置状态,恳请租赁华山路1399号2层, 租期3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年租金 67.83525万元,3年租金合计 203.50575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双方无异议可期满后续签3年。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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