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权上海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上海虹桥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决定
上海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区国资委关于上海虹桥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桥睿智公司)股权划转请示、区政府批复精神,经区国资委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授权上海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对虹桥睿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授权后相关工作由国投公司负责推进落实,具体如下:
1、原由区国资委基于虹桥睿智公司股东资格享有的股东权利、承担的股东义务授予国投公司。
2、国投公司按照二级公司管理模式将虹桥睿智公司纳入区管企业统一经营管理。(1)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等建设;(2)落实预决算管理、执行会计准则,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管理工作;(3)理顺产权关系,规范企业层级,加强投资管理;(4)优化党组织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5)建立业绩考核机制,加强薪酬管理,按有关规定完善薪酬分配制度;(6)国投公司对二级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虹桥睿智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纳入区国资委对国投公司的考核目标。
3、国投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国资监管等要求,依法履职,认真做好授权后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