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对上海申亚五金交电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0650202400102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 发文字号:长国资委〔2024〕54号
  • 发布日期:2024-10-23

上海九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拟对上海申亚五金交电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的请示》(上九集政〔2024〕4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下属上海长宁九洲商业有限公司对上海申亚五金交电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的经济行为。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你司严格执行相关监管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并于本经济行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区国资委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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