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上海新长宁集团仙霞物业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上海新长宁集团天山物业有限公司的请示》(新长宁司发〔2023〕5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司下属上海新长宁集团仙霞物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新长宁集团天山物业有限公司。请你司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