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上海长宁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菱腾置业有限公司的请示》(园区司发〔2024〕1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下属企业上海长宁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上海菱腾置业的经济行为。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你司严格执行相关监管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并于收购的经济行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区国资委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