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6-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长宁区建管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将清单事项对外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时限进行审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根据长宁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我委有办件量的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如下: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含市政交通工程):申请288件,批准288件。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46件,批准46件。

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43件,批准43件。

4.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261件,批准261件。

5.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230件,批准213件。

6. 取水许可:申请3件,批准3件。

7.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申请4件,批准4件。

8.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申请10件,批准10件。

9. 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审批:申请5件,批准5件。

10.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2件,批准2件。

合计10个事项,共收到申请892件,受理875件,批准875件,所有事项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办理,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实施全程网办,进驻区审批审查中心办理,及时公开办理结果。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对于施工许可,根据《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建立了颁发施工许可证后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加大对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未及时进行消防备案及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年共查处违法行为6件。

对于占掘路审批,不仅建立健全了监管机制,还明确了监管责任和措施。一是我们通过定期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获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跟踪监督,确保了行政许可事项的有效执行和规范有序。二是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纳入一网统管,通过视频等有效手段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监管合力,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对于排水审批,一是分级分类监管精准落地。建立 “重点严管、一般抽查” 的分级监管体系:对于重点排水户实行现场核查全覆盖,建立巡查台账,对医疗、大型综合体等污染源较大的排水户,进行水质抽检,全年检测150余次。

二是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打通市水务执法总队、生态环境、卫健委、绿化市容、综合执法等部门壁垒,常态化开展联合监管:全年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形成强力警示。

对于涉河类审批,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批后监管工作。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监管9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管17次、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监管5次、取水许可1次,本年度合计开展32次批后监管工作,均未发现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未收到有效投诉举报。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巩固推行“桩基先行”

深化巩固“桩基先行”等既有改革成效,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先行办理桩基施工许可,缩短前期准备周期,汇川路地块成为区内首个“桩基+围护桩施工许可”项目。

(二)持续推行两个“一站式”改革

持续优化“一站式施工许可”。积极探索“多证联办”,联动规划资源部门建立“多证齐发”工作机制,帮助越秀项目实现“交地即开工”。进一步夯实推进“一站式竣工验收”。优化综合竣工验收办理流程,规范提前服务办理范围,细化分期验收办理方式,完善各专业验收事项“附条件通过”闭环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要求。

(三)落实“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服务

根据市级文件精神,指导报装用户通过工程审批系统“一表”申请,按照“受理、踏勘和接入”环节实现报装一件事服务。加强同外区在水电气网外线工程建设上的统筹协调,具备条件的进行联合审批,实现同一路段的各类管线工程同步开挖、同步安装、同步回填。实现“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强监管”,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了解用户在市政管线配套接入方面的需求,努力将管线接入项目整合施工,避免道路重复开挖,减少对居民造成的影响。

(四)做好水土保持精细化监管

根据水土保持相关监管要求,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精细化、专业化监管需要,长宁区持续加大水土保持投资力度,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选定第三方水土保持监管第三方服务单位,配合管理部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和遥感图斑现场核查等工作,增强监督管理力度,提高监管水平。

五、监督制约情况

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我们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一网通办”专属网页等,加强对改革措施实施效果的评估,及时做出调整优化。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企业群众投诉举报处理,畅通投诉渠道,限时办结投诉事项,做到让企业群众满意。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做到调查核查,纠正处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施工许可方面

主要问题:服务对象在相关行政许可申报时,对申报流程理解不到位,申报资料准备不齐全,可能影响办理进度。

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继续深化跨前服务,在严格审批、规范受理的基础上,加大对区重点项目的服务指导,保证区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此外,还将结合各委、办、局和实施单位的需要,开展相关审批流程办理方面的培训,更好地提高办事人的政策知晓度和熟悉度。

(二)占掘路方面

虽然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申请人对行政许可政策法规了解不够深入,导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增强;网上办理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功能操作不够便捷等。

针对这些问题,本部门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申请人普及行政许可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申请人的知晓率和理解度;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提高他们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三是持续优化网上办理平台功能,完善操作流程和界面设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三)排水许可方面

主要问题:区域推进不均衡。由于小餐饮经营情况变化较快,底数不能及时更新,小餐饮排水户办证积极性不足,且排水许可证办理相对专业要求较高,小餐饮经营者较难理解办证要求,虽然已针对小餐饮进行帮办服务,但办理普及率任需提高。监管细节仍有短板。由于排水证有效期为5年,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内部装修,外部改造等原因少数排水户存在许可证信息与实际不符、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小餐饮排水户污水预处理设施运维不到位,日常管理流于形式;监管精准度有待提升。部门协同需深化。个别领域跨部门权责边界仍不清晰,数据共享频次、联合执法常态化程度不足,存在监管衔接不畅问题;重点行业与一般行业监管标准衔接不够紧密,监管合力未完全释放。

改进措施:一是巩固全覆盖成果,补齐区域短板。对重点排水户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台账,确保许可全覆盖、续办无遗漏;针对一般排水户开展查漏补缺专项行动,加大偏远区域政策宣传与上门服务力度,提升整体许可覆盖率;同步优化审批服务能力,实现区域服务均等化。

二是优化监管体系,提升管控精度。深化分级分类监管,将预处理设施运维、排污口规范纳入日常监管核心内容,加大对小餐饮排水户的指导力度;建立智慧监管平台、推广数据比对、智能预警等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度与效率;健全问题整改跟踪机制,确保整改闭环到位。

三是健全协同机制,凝聚监管合力。进一步理清跨部门权责边界,建立各部门常态化协同机制,畅通数据共享渠道,提升联合执法频次与效能;统一重点行业与一般行业监管标准,消除监管盲区,形成 “审、管、执” 全链条协同格局。

(四)水土保持监管方面

现阶段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对水土保持监管提出了更高标准,但我区基层在此方面存在力量不足的瓶颈。一方面,编制紧张导致专职人员数量有限;另一方面,队伍的专业能力也需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提升。

为切实承担起预防与监督职责,全面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建议进一步持续加强机构、人员与能力三个层面的体系化建设,期望今后能获得市级部门更多的政策指导,特别是在拓宽学习渠道、促进经验交流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从而助力我区有效应对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各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