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建设管理委关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情况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6-02-05

长宁区建设管理委关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情况报告

一、2025年工作推进情况

1.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海绵城市建设。一是推进绿色节能建筑。在土地出让阶段、设计方案阶段对项目绿色建筑提出星级要求,2025年起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绿建要求以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建筑节能验收规范GB50411-2019》、《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规范在日常检查过程以及施工验收环节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项目严格把关,将绿色建筑专项内容纳入竣工验收,要求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应按照《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开展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并取得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活动监督检查,在施工验收环节,召开终期验收评审会,目前已有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绿色生态城区验收项目严格把关,将绿色建筑专项内容纳入竣工验收。2025年4个项目完成绿色建筑专项验收。二是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在土地出让阶段和设计方案阶段对项目实施装配式建设提出要求。对标2025年《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单体预制率、装配率计算细则的通知》持续落实装配式建筑指标要求。区内在监装配式项目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等指标均能满足现行文件指标要求,截至目前,长宁区区内在监装配式项目落实情况良好,未发现应做未做项目,无单体预制率、装配率不足的项目。2025年区内在监装配式项目落实情况良好,无单体预制率、装配率不足的项目。截至目前,区域内在监装配式项目5个,其中钢结构装配式项目1个,混凝土装配式建筑4个。所有装配式项目均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在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展日常监管的基础上,4月开展住宅品质提升暨装配式工程专项检查。“质量月”期间,在虹桥机场后勤配套用房项目现场举办工程质量观摩活动,以“现场讲解+实体展示”形式,对装配式PC实体、机电与绿色建材等领域的具体应用和成熟经验进行了展示和分享,为提升装配式建筑建设水平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根据《关于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2022〕681号)的要求,在日常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中,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纳入日常监督工作。2025年,推进完成62.3万平方米(包括15%节能率20.27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2023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8.82万平方米,2024年完成42.04万平方米,2025年完成62.3万平方米,已完成十四五期间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20万平方米目标。四是绿色生态城区推进。选定虹桥机场东片区(研究范围为整个机场东片区,规划范围为机场东片区虹桥路以北的区域,用地面积为2.62平方公里)作为创建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区域,已完成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绿色生态城区验收工作。2025年7月,根据上海市2025年第二批绿色生态城区项目的公告,虹桥商务区东片区已通过2025年绿色生态城区项目终期验收。五是精心打造海绵城市示范项目。我部门对在建项目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相关内容进行重点监督。要求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对海绵城市进行专项验收,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相关验收情况。2025年4个项目综合竣工验收过程中,对海绵城市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均按设计要求完成。

2.负责行业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落实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管理。对需废弃混凝土垃圾外送回收的工程,均按要求在底板浇捣开始前完成《建筑废弃混凝土再生处理合同》,工程施工现场做到建筑废弃混凝土分类堆放,做好保护措施。截止到2025年底,长宁区共16个项目按要求在底板浇捣开始前完成了《建筑废弃混凝土再生处理合同》的信息报送,共计6个项目完成了废弃混凝土的回收及数量确认,确认总量基本和设计文件相符,完成《建筑废弃混凝土再生处理合同履约情况表》。其余项目,废弃混凝土处置均正常履约过程中。二是开展工地噪声、扬尘、泥浆水的污染防治。综合运用现场告知、线上提醒、工作提示、专题会议等多项举措推进督促指导与政策宣贯工作,于2025年11月13日、12月11日先后组织召开2次文明施工宣贯会,又于12月19日参与环保工作专题讨论会,深入厘清监管关键议题,为完善监管体系筑牢基础;同时,近年累计下发扬尘治理、噪声管控、排水管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各类环保工作提示40份,确保文明施工要求精准传达、全面覆盖,针对5个符合条件的新开工项目,督促其严格落实隔音屏障安装工作,切实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同时,全力推进工地按要求安装扬尘噪声监测设备,确保适用范围新改扩建工程100%安装、设置数量100%达标。同时,首次监督会邀请区生态环境局对安置点位进行指导,确保监测设备位置安装规范。2025年21个符合要求的工地共安装设备33台。此外,我中心通过日常检查及多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进一步督促工地落实文明施工措施。2025年期分别就扬尘污染、渣土处置、扬尘监测设备三个方面向区城管执法部门移送违规行为线索,协助做好文明施工查处工作。严格把控夜间施工许可工艺证明审核工作,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管理办法》(沪环规[2021]16号)要求,2025年共出具《房屋建筑类工程允许夜间施工作业项目证明件》68份,规范夜间施工管理。扎实推进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重点做好进博会期间保障,期间对5个疏导区域工地强化宣贯督促,及时整改问题并配合联合检查。严格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第一时间通知全区在建在监工地暂停易扬尘作业,通过线上线下检查,督促各项应急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对掘路单位宣贯并推广使用移动式隔声屏障,日常监督中,要求施工单位采用静音发电机等低噪声施工设备及钢板平铺法等技术,加强现场材料装卸管理,避免施工车辆鸣号,控制施工噪声的产生,增强作业人员噪声防治意识,进一步完善长宁区市政工地的环境防线。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开展的扬尘及噪声管控联合检查,充分利用“三位一体”检查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强化噪音、扬尘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

3.推进绿色交通发展。(不涉及相关内容)

4.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区建管委积极按照市级要求推进水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取水常态监管。我区核发《取水许可证》数量为1张,常态化做好计量设施建档、规上取水计量数据接入和用水统计上报工作。二是科学编制区水系统治理“十五五”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期间我区节水目标,全面优化水资源管理体系,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发展。三是建设节水型社会。探索市场化节水路径,完成首例绿化养护取水水权交易与首个合同节水项目。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组织虹桥机场申报节水减排专项扶持资金。

5.加强排水管理工作。一是推进雨污混接整治。长宁区排水户共计8,606户(其中分流制4,616户,合流制3,990户),划分27个排水分区。目前,排水用户市核通过比例75.8%(全市平均65.71%);27个排水分区中12个分区已通过市级核验,市核通过比例44.4%(全市平均19.35%)。排水户和排水分区市核通过率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位于中心城区前列。二是做好排水许可审批。2025年9月1日起,我区有序承接市级下放的排水许可审批事项。截至目前,已受理排水许可证申请263件,已核发228件,撤销12件。

6.加强河湖管理工作。一是履行河湖长巡河职责。2025年区级河长已巡河(湖)37次,街镇级河长巡河(湖)211次。二是落实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全年无被市级通报的河道管理养护突出问题,36个河道断面(含9个市考断面)年均水质优Ⅲ比例达到100%。三是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河湖地物遥感图斑和遥感图斑“回头看”的核查复核工作。四是建设美丽幸福河湖。2025年完成新渔浦、水城路周家浜、联通河、通协河、联泾港5条美丽幸福河湖创建,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绿色“水动能”。

7.加强水质治理。一是编制完成长宁区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十五五”实施计划。二是积极推进北临空经济园区朱家浜等河道整治工程,通过构建河口浅滩湿地、种植水生植物等多种方式,保护和恢复河道水生态系统,提升北临空经济园区水域品质,目前设计报告已通过市水务局技术评审。三是加强水质长效维护,保障生态治理设施持续发挥作用,2025年1-12月,36个河道断面平均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优Ⅲ比例100%。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建管委将继续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落实长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要求,在推动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装配式建筑和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宣贯、督促建筑工地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水准,严格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提升建筑工地的文明形象。落实水资源和排水行业管理、推行河湖长制、指导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各项要求,不断持续推动长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长宁区建设管理委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