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长宁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初步拟定了《2025年长宁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内企业及其相关信息有异议,可联系长宁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与宣传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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