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2023-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拟审定通过专家的公示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3-03-20

按照长宁区医疗保障局《长宁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遴选申报、初审和审定,拟通过2023-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16人。现将拟审定通过社会监督员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长宁区医疗保障局反映(信函以达到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1-52065403

地址:长宁区武夷路702号

附件:长宁区医疗保障局拟通过审定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名单

长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长宁区医疗保障局拟通过审定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1

张浩云

虹桥万博居委会

2

张龙云

新泾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3

张雅玉

长宁区雅玉党群工作事务所

4

乐  驰

长宁区环境监测站

5

陈  俊

上海交通大学

6

周国强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7

刘  晓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8

沈  隽

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9

郝  青

长宁区民政局

10

郑  峻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所

11

张元颖

上海申健长期护理研究促进中心

12

吴丽敏

上海市医疗保险协会

13

莫  平

长宁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

14

金经明

长宁区医疗保险协会

15

秦  岚

长宁区医学会

16

张蓓燕

长宁区社区卫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