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受理窗口的公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0-05-14

为引导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方便社区居民就近办理长期护理保险的申请业务,经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15日起,调整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受理窗口为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安排如下:

1.受理窗口

 受理窗口

受理地址

咨询电话

新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淞虹路507号

52600276

北新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渔路111号

62384828转212

程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虹桥路2222弄20号

62420694

仙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芙蓉江路140号

62743011

周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宁路1700号

52729595转8110

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虹桥路961弄4号

32140762

天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娄山关路天山四村122号

62713005

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华阳路292号

62522350转8102

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华山路1467号

62815450转8102

江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愚园路744弄1号

62286001转6302

2.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3.出示资料

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代办人身份证;参保人承诺书、委托书、自评表、最近一次的出院小结、门诊就医记录册或残疾证等复印件。

4.评估费用

(1)长护险初次或期末评估,申请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应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支付个人自负的长护险评估费用40元。

(2)长护险复核或终核评估,申请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应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支付长护险评估费用200元(复核或终核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一致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不一致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护险受理窗口办理退费)。

特此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