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长宁区审计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
局各科室: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区审计局领导班子的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总体原则 局党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党组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局行政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班子成员就分管(协管)和交办工作对局长负责。今后新增工作优先以事项性质与分管职能相近原则安排分工,特殊情况经由会议协商或由党组书记(局长)指派安排。
二、 具体分工
徐姗姗同志,主持局党组日常工作、主持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行政全面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综合计划科(秘书科)。负责全局干部教育与人才队伍建设、审计业务的统筹工作,以及财务、文秘、保密、审计信息、档案等工作。
张健华同志,协助局党组书记工作,协助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分管财政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负责局信息化建设与推进的统筹工作,以及统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行风政风建设、安全保卫、“两会”提案办理等工作。协助全局干部教育与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周静同志,协助局党组书记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群(局机关党支部、工会、团支部)、宣传、统战、特约审计员等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分管法规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局法制建设、计生、文明创建、综合治理、信访处理、退管会、其他交办的工作等。协助区会计学会等工作。
长宁区审计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