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绿色转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长宁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上海市绿色转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沪发改委〔2026〕1号)文件精神和评选表彰工作要求,经区级提名和市级部门初审,产生我区“上海市绿色转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一、上海市绿色转型先进集体(2个)
1.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规划技术部
二、上海市绿色转型先进个人(2个)
1.姜晶晶(女) 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管理科科长
2.苗伟杰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8日,公示电话:021-22051111,传真:021-22051166,电子邮箱:fgwxmglk@163.com,通信地址:长宁路599号1111室。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1日